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标。
1、工程重要设备、主要工程材料采购均需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2、招投标单位入围资格的确定:由供应部门的专业人员起草,经相关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确定后的入围资格标准作为该项招投标衡量竞标厂家入围的通用标准,不符合入围资格的厂家不能参加招投标,入围企业需要具有进豫备案手续。
3、供应部门根据招投标的入围资格筛选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一般不少于5家,填写入围单位、入围资格审批表,呈报公司相关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报公司项目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商。
5、建立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
5.1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项目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由供应科主持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预审,组织对通过预审的预选单位的考察筛选,并建立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所有项目招标都须从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5.2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预审应符合以下要求: 5.3 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5.4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5.5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5.6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7近三年无诉讼。
5.8随时更新数据库。
6、自主施工招投标的项目,应在建立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进行选择,如果特殊材料、设备供应商未办理进豫备案,必须要求及时办理进豫备案手续,方可进入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
7、所有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施工
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
8、大型材料、设备必须进行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