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将修建的厂房及职工食堂水电双包(包工包料)给乙方组织施工管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内江市金石合金钢制造有限公司 二、工程地址:内江市乐贤镇 三、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四、工程内容:
职工食堂:水电安装人工费18元/㎡(含租用活动支架),材料费36元/㎡(含各型给排水管管材及管件,大便器、小便器、洗手盆、拖布池、开关、插座、灯具、吊扇、排风扇、应急照明、安全出口、调速器、接地箱)不含室外电缆。
生产厂房:水电安装人工费17元/㎡(含租用活动支架), 材料费14元/㎡(含桥架、铁线管、控制箱、BV2.5电线、金属卤化物防尘灯、接地箱)不含室外电缆。
五、工程价款,按实际施工面积最后结算.
六、付款方式:每月按工程进度的8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总款的95%,全款在一年后付清。
七、开工日期:2011年10月24日。 八、保修期1年。
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付清工程款及保修期满后合同终止。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若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妥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甲方委派 为甲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监督施工质量,核查工程量是题库与预算清单相符等,乙方委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配合土建作业.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