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县农业局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施肥调查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公
告
冠县农业局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冠县农业局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施肥调查工作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对全县个乡镇街道个村名户 (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大田作物、蔬菜、果树施肥调查与统计 。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承接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询价采购承接主体报价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 日上午分(北京时间)。 .地点: 冠县建设南路世纪大厦房间 。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善兴 ;联系方式: 。
七、附件:冠县农业局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施肥调查工作竞争性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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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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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对冠县年耕地质量保护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农户施
肥情况调查工作购买服务的公示
一、询价单位:冠县农业局
联系人:郭善兴,联系电话:、 二、监督部门:冠县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 三、询价内容及预算:
、询价内容:全县户农户施肥情况调查。 、询价预算:万元。 四、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接主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农业技术服务能力的肥料经营单位和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年以来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记录及违规违约现象。 五、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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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农业种植结构特点,调查安排在东古城镇、斜店、桑阿镇、兰沃、崇文、万善等个乡镇街道个村的名农户,要求每村户。其中纯大田作物户(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户),调查内容含小麦、玉M、花生、大豆、棉花等作物,每乡镇街道均涉及;含蔬菜种植的农户调查户(大蒜户、露地其它蔬菜户、设施蔬菜黄瓜、西红柿、茄子等户);含露地和设施果树种植的农户户(苹果户、梨户、大棚油桃户、大樱桃户、葡萄户)。承接主体需据农事季节及时调查小麦、玉M、花生、蔬菜、果树等作物农户调查全生育期购肥和施肥情况表,并在调查完毕后做好表的统计整理工作。
、履约期限:农户施肥调查工作承接主体完成调查工作时间节点: 年月份—年月下旬。
、技术参数:承接主体应服从购买主体对工作的培训指导,调度及安排,按要求完成表调查、汇总,表格内容必须具备被调查农户名、乡镇街道、村庄、联系电话等,以备调查疏漏自检和农业局复核验收工作。注意施肥调查是农户于调查时间段一年内的全部购肥、施肥情况,农户即种植大田作物,也可能同时种植蔬菜、果树等等,都要调查详细。
、须调查和统计的表格
表农户购肥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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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肥时间:
肥料名称 商品有机肥 生物有机肥 生物肥 复合微生物肥料 土壤调理剂 尿素 碳酸氢铵 硫酸铵 磷酸二铵 普钙(过磷酸钙) 钙镁磷肥 氯化钾 硫酸钾 复合(混)肥 缓(控)释肥 含氨基酸水溶肥 含腐植酸水溶肥 大量元素水溶肥 中量元素水溶肥 微量元素水溶肥 微量元素叶面肥 含氨基酸叶面肥 微肥 其他肥料 填表人:
价格 (元吨) 购肥量 (公斤) 乡镇、村:
电话:
户名: 养分含量 其他养分含量 () 备注 注:.农户购肥情况调查表要求填写购肥时间、购肥名称、购肥量和肥料价格,需要注明肥料养分含量情况(配方)。一次多品种、大数量购肥的填写一张表格,多次、少量购肥情况的可填写到一张表格,但需注明购肥日期。
.农户所购肥料在表格中没有列出的,请在“其他肥料”处填写,并注明肥料名。
表大田作物施肥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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