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实务手册
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2、党支部每季至少与党员谈一次心。
3、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严明党纪,对违犯纪律的党员按党章规定进行严肃公正的处理。
6、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员,除本人要接受教训并进行自我批评外,单位领导和支部领导要找当事人集体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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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坚持对党员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规党法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员标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 二、党员教育的目标:
通过经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明辨是非能力,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组织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自学与辅导相结合。 四、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
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结合重大国际、国内事件,进行专题教育。 五、党员教育措施:
制定学习制度;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定期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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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每季度应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作书面汇报。 2、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 3、半年内向组织部汇报一次党员情况。
4、年终党员向党支部提交一份简要书面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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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必须严格遵循发展程序,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对象是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3、党支部按规定每年按时向党委组织部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和计划发展党员的名单。
4、坚持完善联系人制度,党支部每位党员至少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考察表。 5、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6、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党校为期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8、发展对象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按照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并做到材料齐全,填写规范,手续完备。杜绝简单化、敷衍了事和片面追求数量及忽视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培养。
10、发展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11、预备期内,预备党员每季度应将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思想汇报递交
支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应及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及时讨论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12、预备党员转正前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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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党费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按中组部对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2、严格党费管理,不挪做他用,按时按数上交党组织。 3、党员党费上交必须登记,定期公布。 4、党费收交由专人负责。
5、每月下旬交党费。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6、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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