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管理制度
V:1.0 管理制度精选整理 宠物医院管理制度 2020-4-1 宠物医院管理制度
动物医院诊疗服务制度
一、热情服务顾客,及时对患畜进行检查、诊断、记录病历、书写处方和治疗,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上班着工作服,注重形象,保持整洁;
三、详细了解患病宠物的病史情况及生活情况,准确、快速完成检查、诊断、处方书写和治疗工作,建立病例档案,做好宠物主人的思想工作; 四、医务人员要认真仔细的解答顾客提问,不得无礼貌与客户进行交流; 五、对病例进行细致检查、科学诊断、规范处方书写,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正确地执行处方。
六、治疗过程中精心护理,随时关注患病动物输液渗漏、药物过敏等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七、医务人员在检查、治疗和手术完毕后必须对诊断台、输液台、手术室、手术器械及受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宠物医院管理制度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报告,电话: ;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宠物医院管理制度
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药房药品应定为存放,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二、定期清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药品是否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和带小孩;
四、药品采购应按照药品采购计划,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采购,并做好登记;
五、严禁“四无”药品和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品进入药房; 六、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
宠物医院管理制度
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详细记载品名、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做到生物制品出入账物相符;
二、生物制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证质量;
三、按照生物制品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生物制品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四、使用时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生物制品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五、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剂量、使用方法、时间要求,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