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浙江恒业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十、职业健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日期:2014年1月5日 生效日期:2014年1月5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目 录
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1 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4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和职业病管理。 3 定义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 职责与分工
4.1 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组织进行职业危害告知,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工作。
4.2 办公室负责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人员岗位安排等工作。 4.3 其他相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5 内容与要求
5.1 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办公室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并将辨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5.2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措施 5.2.1 高温预防措施
5.2.1.1 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有条件的安装空调设施。
5.2.1.2 给高温作业人员提供含盐量0.1%~0.2%清凉饮料(饮料温度低于15℃),补偿因大量流汗而损失的水分和盐分;
5.2.1.3 办公室应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接触高温时间。
5.2.6 办公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各车间不得安排孕期、
1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3 职业健康检查
5.3.1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5.4 职业卫生培训
5.4.1 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5.4.2 新工人入厂教育、职工转岗教育、职工复工教育、干部顶岗教育时,教育的组织者应在教育时安排职业卫生、防尘防毒方面的内容;安全科在制定日常安全活动计划时,应包括职业卫生培训的内容,活动班组应落实培训内容。
5.5 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
5.5.1 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由安全科联系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5.5.2 对检测、评价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公司应积极组织整改,预防职业病发生。
5.6 职业危害告知
5.6.1 由新职工厂级安全教育组织者对新职工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办公室负责日常对职工的告知管理工作。
5.6.2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结果应在检测点设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
5.6.3 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7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
5.7.1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由事故单位领导报至总经理,总经理应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5.8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部门应每年初应制定职业卫生防治计划,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5.9 职业卫生防治计划所需资金公司应预以保证。 5.10 档案管理
5.10.1 办公室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10.2 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