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
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加[2017]15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7.05.25 【实施日期】2017.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
(农办加〔2017〕15号)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2015年以来连续3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四个意见中都强调,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2015年农业部联合财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 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2016年联合国家发 1 / 2
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
号),指导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意见的相继出台,标志着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政策体系框架的形成。近年来,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政策落实,为本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但一些地方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央政策的落地生效。为督促政策落实,指导工作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政策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和多个部门出台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向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各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贯彻落实好这些文件中规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促进引导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切实推动政策贯彻落实。 二、认真推动政策落实
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将政策细化实化,切实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生根,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态多样化、产业集聚化、主体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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