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或生态环境影响的基因操作。
第十三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 根据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和基因操作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及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一)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
.安全等级为的受体生物,经类型或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
.安全等级为Ⅰ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降低很小,且不需要采取任何安全控制措施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如果安全性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是可以通过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Ⅱ;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但是可以通过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Ⅲ;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而且无法通过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
(二)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
.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则其安全等级为;如果安全性虽有增加,但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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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Ⅱ、Ⅲ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三)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
.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Ⅰ、Ⅱ或Ⅲ,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Ⅲ。
.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Ⅲ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四)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生物
.安全等级为Ⅳ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Ⅱ、Ⅲ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安全等级为的受体生物,经类型或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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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农业转基因产品安全等级的确定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
(一)农业转基因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影响分为三种类型:
类型 增加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类型 不影响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类型 降低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二)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产品
.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或类型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
.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Ⅱ、Ⅲ或Ⅳ,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三)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产品
.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其安全等级为;如果安全性虽然有增加,但是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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