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安全生产应急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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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强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当地政府的指导、监督下,我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法规和省、市、县、乡关于安全生产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隐患,杜绝机械伤人事故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机械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
1、公司总经理为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如遇火灾和生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实施灭火和抢救工作。
2、厂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当发生火灾和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拨打“119”和“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总经理报告,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并配合消防部门和急救中心实施灭火和救护。
二、防火应急措施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组成由公司总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指挥部,清点职工人数,安排报警和自救。
2、工厂电工立即切断厂区内所有电源,同时启动院内机井,保证灭火用水。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疏散职工的同时,按照本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车未到之前,组织职工利用工厂的消防水枪和灭火器材进行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产事故应急措施
1、生产加工、烘干等车间若出现生产事故时,车间主任和现场第一目击人,要在第一时间拨打求救电话,同时报告厂长和总经理。
2、如有机械伤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立即关停机械,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止血等应急救护,并安排专人看护,等候救护车急救。
3、对受伤人员要有专人陪护到医院救治,安排财务人员亲自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实施有效的抢救。
四、火灾、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1、火灾扑救应急组织
(1)由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灭火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在火灾发生后和专业消防队未到之前赶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