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0年江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方案
2016-2017年江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如下 (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具体来说,我省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据悉,这是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首设正高级,即今后中小学老师也能当“教授”。
(二)制定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
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向特别优秀教师、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三)改革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形成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规范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落实评审专家责任制。
要全面推行评聘公示制度,实行“六公开”,即:向教师公开岗位数额、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评聘程序、参评人员业绩、评聘结果、监督电话。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严格执行聘用合同,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教师职称如何评聘?
(一)个人申报。学校按照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公布拟聘岗位数额及竞聘条件,竞聘条件不低于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小学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四)学校聘用。学校根据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结果,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16日 扩展阅读
教师工资改革的消息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那么最新的?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是怎样的呢?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表示,国务院已经下发了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的三个方案。
具体来看,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普涨,重点是向基层倾斜。
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提至1320元;事业单位中最低级别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此外,不同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也都有提高。
我省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工资标准将增加500元。省政府日前印发《福建省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公布了具体的调整办法,此次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起始日期为2016年7月1日。
据悉,此次月人均增加500元的额度中,200元从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实际增资月人均300元。这是我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等第一次增资,相关费用将于今年12月底前兑现到位。
【公务员】
从2016年7月1日起,我省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标准
由现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 ●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
由现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
●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
相应提高
●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以大学本科生为例,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1610元。 ●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适当调整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将同期调整。 ●基本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
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
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
●薪级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
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其他
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将提高10% 事业单位录用各类学校毕业生的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将同期上调
【离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每月按不同标准增加。 ●行政管理人员
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50元 省部级副职1100元 厅局级正职900元 厅局级副职750元 县处级正职600元 县处级副职500元 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 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