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拉线开关高度为2—3m,与出、入口水平距离为0.15~0.2m,其他开关高度为1.3m,与出、入口水平距离为0.15~0.2m。 15. 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零线不得接熔丝保护。 16. 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施工机械,必须安装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的前侧,以免开关跳闸失去信号。
十一安装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临时用电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等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 2、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持有特殊作业证专业人员作业。
4、临时停电或停电用的机械应拉闸断电。
5、 定期安全检查,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头箱, 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子隐患。 6、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
7、设备的不带电的电器金属外壳应采取接地、接零保护措施。 8、引入、引出或过路电线均须加保护套管,杜绝使用绝缘老化、破损电线。
9、输电线路采取三相五线制,且截面符合负荷要求。
10、禁止用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移动电动工具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
11、配电箱进出线路必须加护套,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接触。
12、配电室须配置ABC干粉灭火器或消防设施。
13、所有配电箱专人管理,做到电箱防雨、防尘、上锁。
14、动力和照明配电系统分箱设置,露天的动力和照明必须有防雨措施。
15、不得私自拉接超负荷和不符合规定的线路,任何机械接拆线必须由专职电工在相应的配电箱进行。 十二 触电急救基本方法 1、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首先查明触电者是否脱离电源,并应防止触电者二次触电或抢 救者触电。 2)脱离电源方法
A、断开电源开关(要断开相线以及零线)。
B、使用绝缘物(如干燥的竹支、木杆)隔离或挑开电源或 带电体。
C、用导电体使电源接地或短路,迫使漏电保护器和短路保 护器跳闸而断开电源。
2、对触电者进行急救
1) 触电者停止呼吸、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它致救的外伤,
应视触电为假死,必须立即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即使请医生和送医院途中也不准停止抢救。
2) 抢救可用口对口,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方法。 3、抢救方法
1) 对口(鼻)人工呼吸法:(停止呼吸者)
A、头部尽量后抑,鼻孔朝天,解开领口和衣服,仰卧在比较 坚实(如木板、干燥的泥地等)的地方。
B、 用一只手捏紧鼻孔,另一支手掰开嘴巴(如果掰不开嘴巴,
可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贴鼻孔吹气)。
C、深呼吸后,紧贴嘴巴吹气或鼻孔吹气,一般吹二秒,放松 三秒。
D、救护人换气时,放松触电者的嘴或鼻,让其自然呼气。 2)胸外心脏挤压法(心脏跳动停止者):
A、解开触电者衣服,让其仰卧在地上或硬地板上。 B、救护人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入在心口 稍高一点的地方,即放在胸骨下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处。 C、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成人应 压3~4厘米,以每秒钏挤压一次,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 D、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其胸自动复原,血又充满 心脏,放松时撑根不必完全离开胸膛。
3)如果触者心脏跳动和呼吸都停止了,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 挤压方法要同时交替进行。
4)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中止。 如果触电者身上出现尸斑或身体僵冷,经医生作出无法救治的诊 断后方停止抢救。
六、临时用电验收和用电档案管理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安装完毕必须按临时用电工程检收表
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施工设备建立用电档案进行管理,包括接地电阻测定值、施工
现场电气设备检查,电工每日安全用电巡查记录等。
应急救援责任制及组织机构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
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张德明
副组长:杜玉虹 鄢德成 成 员:陶平 李隆榜 李胜
(一)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7、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卓著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 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