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编码:10173 分类号 密级 学
号:
3460513170 UDC
法 律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法律爱护研究
A Research on Legal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Personal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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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丽诗
指导教师姓名: 王岩
作 者 年 级: 2012级 论文答辩时刻: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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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一直受到社会关注。消费者个人信息作为新兴的社会资源,极大地关心了经营者降低经营成本,制定正确决策和扩展市场。而随着社会通信科技的进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产业化带给每个人若干种通信交流方式,这些方式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了许多困扰。现在,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现象比较多见,经常有人抱怨讲自己的手机垃圾短信不断,垃圾邮件众多,甚至还有些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因为泄露而引发了许多犯罪案件。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和使用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的同时也对人们的人身财产与个人隐私安全构成严峻的威胁。我国2015年的《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差不多正式实施,这是消费者个人信息爱护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但由于司法、行政、立法、执法等方面的缺位,构建完善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爱护机制还言之尚早。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就严格规定了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牵涉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同时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这一规定尽管有助于爱护公民的个人信息,然而该规定过于笼统,只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形,因此该规定的实施还离不开具体法律制度的协助。随着这些年个人信息泄露频繁发生,《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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