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企申报QS市场准入的检验设备与条件
来源: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 作者:陆德彪 发布时间:2007-09-12
QS生产许可,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是我国为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而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行政许可制度,列入市场准入目录的食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不得进入市场。2007年1月1日开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始对茶叶QS进行市场执法检查。
为明确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场所与设备条件的现场核查评价要求,规范茶叶生产许可的现场审查工作,指导茶叶生产加工企业有效进行企业场所建设和设备配置,根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DB33/T 479-2004《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结合浙江茶叶生产实际,省农业厅、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研究制订了DB33/T 627—2007《茶叶生产企业场所与设备条件》标准。该标准已于2007年2月23日正式实施。
QS制度规定了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产品出厂检验能力。茶叶出厂检验项目具体有哪些?分别应配备何种检验仪器和设备(施)?这是茶叶生产企业在申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实际问题。
现将茶叶生产企业申办QS生产许可证所必备的检验场所、检验设备(施)介绍如下。
一、检验场所设置
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应配备茶叶感官审评和理化检测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独设置感官审评室和理化检测室。对于检验用房紧张的,可合并设置茶叶审评检测室,但感官审评设施与理化检测设施(备)应有适当分隔,做到互不影响。
二、茶叶感官审评
1.基本设施
茶叶感官审评的基本设施包括环境条件、评茶设备、茶叶标准样等三个方面。
2.环境条件
茶叶感官审评室应设置在干燥、清静、北向无高层建筑及杂物阻挡,无反射光,周围无异气污染的地方。面积应能满足感官审评操作和日常工件量的要求,北墙应开窗,墙面应乳白色或浅灰色;天花板(或房顶)用白色或接近白色;地面应防滑、平整,颜色宜选择浅灰色或较深灰色;光线应能满足评茶要求。
3.评茶设备
感官审评室必须配备茶叶干评台和湿评台。干评台颜色应为黑色台面,高度一般为0.85m~0.9m,宽度0.6m,干评台置于靠北窗的下面。湿评台颜色应用无反光的白色台面,高度与干评台基本一致,宽度0.45m。
评茶用具:感官审评室必须配有评茶用的茶样盘、审评杯、审评碗、汤匙、叶底盘、吐茶器
具、称茶器(感量0.1g天平)、计时器、感官审评记录表、盛放审评器具和茶样的柜子、抹布等。
4.茶叶标准样
感官审评室应备有茶叶审评对照用的各级别茶的实物标准样或参考样。如果没有统一制作的实物标准样,企业可将上年相应等级的茶叶用作参考样。标准样或参考样应用样罐盛装,并在样罐外标示茶样名称、等级等信息。
三、茶叶理化检验
1.环境条件
茶叶理化检验室面积应能满足出厂检验日常工作的要求,用白色涂料粉刷;地面应防滑、平整;光线应能满足检验要求。
2.检验设备
水分检验设备可以从以下二组配置方案中任选一组。方案一:分析天平(感量0.001g)、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应备有硅胶)等。方案二:水分测定仪(速测仪)。水分测定仪可通过比对或校正后使用。
净含量检验设备:电子秤或天平(0.1g)。由于电子秤或天平的价格与精确度相关,用于净含量检验的电子秤或天平精确度能达到0.1g即可。
粉末、碎茶检验设备:电动筛分机(执行的产品标准无此项目的不作要求)。
茶梗、非茶类夹杂物检验设备:符合相应要求的电子秤或天平(执行的产品标准无此项目要求的不作要求)。
3.检验设备放置
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宜放置在非木质材料制成的硬质水平台面上。
水分测定仪、电子秤或天平:宜放置在硬质水平台面上。
电动筛分机:应放置在硬质水平地面或有稳固支架固定的硬质水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