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产业集聚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鹤山市工业城发展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6年10月
一、评价背景
为落实《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8 部门关于推动各地依托产业园区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函》(粤经信园区函[2014]1995)的通知和《江门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作纲要(2014-2020 年)》暨五大行动方案等要求,提高鹤山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水平,鹤山市拟依托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以鹤城、共和及址山现有工业为基础,建设鹤山市产业集聚发展园区。为此,鹤山市工业城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鹤山市产业集聚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0]14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鹤山市工业城发展管理办公室会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在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编写完成了《鹤山市产业集聚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现呈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二、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鹤山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 建设单位:鹤山市工业城管理办公室
规划范围:规划区分为鹤城共和片区、址山片区,总规划面积为927.56 公顷。其中:
(1)鹤城共和片区东至共和镇良庚村委会仓盛坊村,南至鹤城镇东坑村委会金村、共和镇新连村委会二联村,西至鹤城镇先锋村委会麦屋村,北至鹤城镇小官田村委会大咀村,规划面积约为666.46 公顷。
(2)址山片区东至325国道,南至昆联村委会山地,西至龙湾水库,北至址云路,规划面积261.10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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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限:规划年限为2015~2020 年。其中,近期为2015 年~2017 年,远期为2018 年~2020 年。
人口规模:总规划人口规模为7.42万人,其中鹤城共和片区规划人口规模为5.38万人,址山片区规划人口规模为2.04 万人,多为常住人口。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电器、新材料等主导产业,适度发展节能环保、健康医药食品等配套产业,集生产、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其中:
(1)鹤城共和片区以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电器、新材料等为主导产业,发展健康医药食品、金属制品、节能环保等配套产业,同时建设鹤山园区东部和西部生活居住配套中心;
(2)址山片区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兼顾发展金属制品、节能环保等配套产业。
用地规模:由鹤城共和片区和址山片区两个片区组成,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27.56公顷,其中鹤城共和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66.46公顷,工业用地518.80 公顷;址山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61.1公顷,工业用地191.63 公顷。
表1 鹤城共和片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总表
用地代码 大类 R B 中类 R2 B1 M M1 M2 S S1 S4 U U2 U3 G G1 G2 土地利用性质 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 交通站场 公用设施用地 环境设施用地 安全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公顷) 23.54 23.54 1.97 1.97 518.80 65.55 453.25 35.63 35.48 0.15 16.47 15.40 1.07 52.10 22.76 29.34 648.50 百分比(%) 3.63 3.63 0.30 0.30 80.00 10.11 69.89 5.49 5.47 0.02 2.54 2.37 0.16 8.03 3.51 4.52 100.0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