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二〇一五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 浩 邓小炎
成员:李金发 韩鹤友 江洪 陈洪 谭佐军 常慕佳 秘书:范 莉 2.化学系复试小组 组长:陈 浩
秘书:范 莉 梁建功 3. 数学统计学系复试小组 组长:邓小炎 秘书:郭明月
4.受理考生申诉人员:范莉 受诉电话:******** 受诉邮箱:(******)
二、化学系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复试名单:
一志愿上线生和申请调剂生,合计44人复试 2.复试内容
(1)实验理论笔试 (100分) (2)实验操作考核(100分) (3)专业面试考核(100分)
(4)化学类英文文献阅读理解面试考核(100分) 3.复试程序
(1)3月26日上午8:00-9:00,复试考生资格确认。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成绩单原件、四六级成绩单及以上所有复印件,到理学院一楼会议室(逸夫楼A110)接受资格审查(须上交复印件);交复试费100元,领取复试所需的相关表格。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不符规定的,不予复试。
3月26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9:00) 逐一面试考核,考核地点: 逸夫楼A二楼会议室。面试考核含专业面试考核、化学类英文文献阅读理解面试考核
2部分,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
3月26日下午14:30-17:00,体检。体检在学校医院,不要求空腹,需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3)3月27日上午8:30-9:30,实验理论笔试,考核地点:逸夫楼A110 实验理论考试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等实验课相关内容。 (3)3月27日上午9:45-12:45, 实践技能考核,分3批,考核地点:逸夫楼A 实验操作考试含基本实验单元操作
(4)3月27日 中午 复试小组评定复试成绩,核算出录取成绩。 (6)复试成绩与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35%+ 英语文献×15%+实验理论×20%+实验技能测试×3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录取名单确定:根据学科招生指标,按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中任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3月27日晚理学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三、数学统计学系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复试名单:
一志愿上线生和申请调剂生,合计15人复试 2.复试内容
(1)理论笔试 (100分) (2)专业面试考核(100分)
(3)统计类英文文献阅读理解面试考核(100分) 3.复试程序
(1)3月26日下午14:30-17:00,体检。体检在学校医院,不要求空腹,需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2)3月27日上午8:30-10:00,复试考生资格确认。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成绩单原件、四六级成绩单及以上所有复印件,到理学院一楼会议室(逸夫楼A110)接受资格审查(须上交复印件);交复试费100元,领取复试所需的相关表格。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不符规定的,不予复试。
(3)3月27日上午10:00-11:30, 理论笔试,考核地点:逸夫楼A110 理论考试含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相关内容。
(3)3月27日下午14:00-19:00,逐一面试考核,考核地点:逸夫楼A二楼会议室 面试考核含专业面试考核、统计类英文文献阅读理解面试考核2部分,每人面试20分钟。
(4)3月27日晚19:00-21:00复试小组评定复试成绩,核算出录取成绩。 (5)复试成绩与录取:
复试成绩= 理论笔试×30%+专业面试×40%+ 英语文献×3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40%)+(复试成绩×60%)
录取名单确定:根据学科招生指标,按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中任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3月29日下午在理学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四、注意事项
1.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以确保复试的公开、公正与公平,保证复试各个环节的规范性。
2. 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3. 复试中面试须做好记录,复试结束后连同各个环节的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同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试过程所有环节全程公示,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理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4.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受诉电话:******** 。
5.复试前考生不确定导师,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院组织考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鼓励导师以团队形式进行招生,指导小组与责任导师相结合,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又不服从院内调剂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大学理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