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材料可选但不限于钢管、木方等材料,具体搭模形式需招标人书面确认。搭模相关费费用不再另外计取;
(16)在硬质施工前每种式样铺装需做铺装样板,每种式样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费用不再另外计取;
(17)甲定乙供材料,在甲方确定小样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大样到场,由甲方与乙方确认封样,验收时以封样为验收标准。 2.1.2.硬质工程成品保护要求
成品保护内容:大理石、花岗岩、砂岩等石材挡墙、廊柱、栏杆、铺装地面、灯具、建筑小品等中标人在作业范围内的所有需保护的内容。 2.1.2.1.观感质量标准
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污染、无泛碱、无缺损、无裂痕和划痕。 2.1.2.2.成品保护措施
(1)对所采用的石材应用可靠的包装措施,浅色大理石、砂岩不应直接用草绳、草帘等易污染石材的材料捆扎,石材在运输、搬运进程中注意成品保护;成品板材运输采用薄膜包装,木框箱整装;
(2)大理石(或花岗石)地面完工后,3~5天内严禁上人,并应采取封闭或在其表面铺盖一层塑料薄膜、彩条布,并在其上层铺3-5cm厚黄砂等措施加以保护; (3)拆改架子和上料时,严禁碰撞石材饰面板;
(4)墙、柱外饰面完工后,对易破损部分的阳角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对石材墙、柱面采取围栏保护措施;
(5)禁止有色液体直接接触石材表面造成污染。
(6)中标人有义务对施工范围内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2.2. 工期要求: 暂定2017年9月9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2017年4月15日(完成)。
改造区硬质景观及安装工程2017年 9月9日~2017年11月15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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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区大乔种植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15日(完成) 改造区灌木、地被种植2017年10月1日~2018年4月15日(完成)
2.3. 安全文明要求:
(1)达到绿城/蓝城集团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确保安全无事故。若因中标人原因,现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处罚履约保证金的20%(且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施工期间场内由于中标人原因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火警事故、打架斗殴治安事件,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总工期不作调整。禁止到施工以外的草坪玩耍、逗留。
(2)中标人需将垃圾清运至总包单位现场指定位置,由总包单位负责清理、外运。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供或甲定乙供) 2.5. 其他要求:违约责任及奖罚措施(详见合同条款)
(1) 中标人施工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招标人未签证费用等)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按延误工期[2.5.(7)项]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解除本合同,清退施工队伍,有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本工程要求中标人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招标人的秘密信息资料及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的各种图纸信息与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外泄露,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目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没全部收履约保证金,并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并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如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误工、进出场等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5)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招标人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 (6)因不可抗力原因,工期可以顺延;
(7)因中标人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罚款。
(8)在合同实施中,如中标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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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不履行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部分工程委托其他企业承包,中标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以中标人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 叁 级及以上等级的资质; 3.2. 项目班子的经验要求: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必须有不小于本工程规模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管
理经验;
4. 凡接到投标通知或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请于 2017 年 月 日前到
项目工程部,凭招标邀请函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踏勘现场
6.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需招标人讲解提前预约),以便投标人
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
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 招标文件的组成、答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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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
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或现场踏勘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2017年8月28日17 时 分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
7.3. 招标人均以书面形式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同时将书面资料发给所有投标人;
7.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
容为准(加盖工程部章)。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8.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8.1.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和技术部分格式三部分文件组成,具体
内容和格式见第三、四、五章要求;
8.2.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8.3.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8.4.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8.5.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8.6.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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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报价;除特别说明外固定综合单价为
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工程保险(含农民工工伤保险)并考虑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
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地质资料、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
补充、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依据本企业定额或参照陕西省2009版计价规范(即:《陕西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2009)》、《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4)、《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相关补充定额(2006)、相关定额配套价目表(2009),
陕建发2016[100]号文、陕建发2017(270)文件)以及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
价格进行编制,自行考虑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然后合计出总报价。结算工日单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计取费率由投标单位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市场行情以及风险因素等自行考虑。投标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
9.3. 招标人指定材料、设备具体品牌及型号,规定几种备选品牌及型号或材料、设备档次标
准的,投标人必须按此规定进行自主报价。如招标人同时提供参考价的,此价格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参考;(指定的材料设备清单详见22条附表) 9.4.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第二章合同条款将作为中标后的施工合同,请仔细阅读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 (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三通一平、当地的市政、市容、交通、治安、环保、环卫、城管、当地村民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处理所需费用单列,汇入措施及其他费用表中,计入投标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国家政策性和市场性调整造成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投标人可以或者应该预见的风险以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风险等(如:人工费上涨,苗木涨价,反季节种植增加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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