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民主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制定我园民主管理制度。
二、民主管理工作在幼教办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三、幼儿园要定期召开教工代表大会或教工大会,执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四、幼儿园重要事情的决策,以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都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参与讨论研究或审议,由园长颁布施行。
五、拓宽民主渠道,广聚群策,促进幼儿园建设和发展,开展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设立“合理化建议卡”,“意见簿”,“园长信箱”等,经常收集教职工们的意见和要求,由工会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向园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处理。
六、定期评议园领导干部。每年1_2次。评议结果由园主要领导向教职工群众汇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双岗幼儿园
双岗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防盗
1、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定时开关大门,做好来客登记,防止陌生人进园。
2、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煤气,经常检查气管道、阀门转接口。杜绝不安全因素。
3、各处室人员下班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贵重物品锁进橱柜,关好水龙头、电灯、电风扇、空调、煤气等,插锁好门窗。
4、全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常识,爱护消防器械,灭火器药定期更换,定人定点保管使用。
5、不得随意改变电路或乱牵电线,严禁使用电炉。 6、值班人员换岗时必须有交接手续。 7、保持通道畅通,走廊及楼道不得放置物品。
二、防药物、食物中毒
1、医务人员应保管好药物,注意处理变质和失效期的药品,幼儿服药时要仔细核对。
2、做好医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和药物过敏史。
3、剧毒药品(鼠药、消毒水等)严禁放在班上或幼儿能碰触到的地方。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做好饮食卫生工作。食具、炊 - 16 - 具每餐消毒(煮沸后30分钟);不买、不做变质的食物;严格遵守安全食用的要求,买来的熟食要加热,消毒后再吃。
二、防幼儿走失
1、幼儿必须由其监护人接送,临时有他人代接,必须有家长事先委托或与监护人电话确定后方可接走。
2、非接送时间幼儿不得随便离园。有特殊情况需要提早接孩子的,必须填 双岗幼儿园
写“离园条”经由本班教师或园长签字后方可离园。
3、超过离园时间,当班教师将未接走的幼儿送交值班室交给值班人员。4、值班人员要与老师做好交接工作,填写交接单,点清幼儿人数并认真组织, 照看早来、迟接的幼儿,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定期、定人、定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报告
1、班级用具、玩具、电器设备的使用安全由各班班主任每日检查。 2、房屋、户外场地、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由分管园长协同有关人员每日巡视检查。每月做一次检查小结,提出整改建议。
3、各处室下班后水、电、门、窗等关锁情况由行政值日人员检查。 4、各重点、要害部门由分管园长协同有关人员每周检查一次。
双岗幼儿园
双岗幼儿园教代会制度
我国“教师法”规定学校应当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在我园探索现代教育制度和构建现代教育制度下学校民主管理机制的过程中,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教代会制度,我们将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特制定“教代会”以下制度: 一、“教代会”组织制度
“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学校范围内主要履行四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教代会”代表每学年由各工会小组或组室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需超过三分之二),总的代表比例在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三十,其中教师代表应在百分之七十以上,代表任期一学年,“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五至七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执行“教代会”常务工作,并负责对教代会代表进行培训,主席团成员任期三年。
二、咨询和沟通制度
无论是开会或闭会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座谈会”、“恳谈会”、“咨询会”、“校情定期发布会”、“校务公开简报”等形式,由教代会代表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专栏、校长信箱、热线电话或校长接待日面对面地作直接的交流和沟通,以达成共识。 三、“教代会”评价制度
“教代会”评价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
3、 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 4、 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 四、调查研究制度
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 双岗幼儿园
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以不断规范我校现代学校制度下和民主管理机制建设中的“教代会”制度,以逐步形成我校“教代会”制度特色。 五、代表检查和视察制度
组织代表或主席团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代会决议的贯彻及提案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视察。 六、提案评选制度
学校工会和教代会提案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一届或每次教代会的提案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提案进行采纳或给予奖励。 七、代表培训制度
每学年新选出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八、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学校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在被评议者述职、全体教职工无记名书面测评的基础上,“教代会”代表对评议对象进行讨论、评议,并作出书面意见。由评议工作小组汇总测评结果及评议意见,将评议意见反馈给本人,并由评议组组长向教职工或代表评议总结。 九、“教代会”主席团制度
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 1、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 2、主持会议。
3、 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 4、 对议案进行修改。
5、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处理大会期间其它重要问题。 十、立卷归档制度
教代会的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