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和相应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及对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大大加快了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步伐,在市场准入和管理的透明度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哪个领域开放得较早,哪个领域就发展得较快。中国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在很大程度上与过去开放度低有关。比如,中国的金融和电信市场长期以来具有完全垄断特征,金融服务由国家银行垄断,电信服务由国家电信垄断。这些领域的服务质量差、经济效率低是大家公认的。总的来讲,中国服务业的开放整体上晚于制造业,开放程度也远低于制造业。目前,外资进入中国服务业还要面对外资准人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较多的限制。可以说,对外开放不足是中国服务业发展滞后、效率较低的重要因素之一。
(七)、服务业人才的培养机制不合理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迅速转换,对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急剧增加,但服务业专业人才匮乏现象也随之凸显出来,服务业高级专门人才储备不足,服务业的蓝领人才也存在结构性短缺。这种格局的出现与我们的人才培养机制是分不开的。长期以来,我们重视高等教育而忽略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对学历教育过分偏爱而对实用性较强的职业教育“看不上眼”,即使是高职教育也尽可能往“学历教育”上靠,培养的人才与市场需求脱节。比如,我们现在精通国外法律、国外市场的国际型和开放型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其中注册精算师、注册金融分析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软件设计开发等高级专业服务人才尤为缺乏。同时,人才结构配置不合理。在信息服务业中,既缺乏创意、规划和设计的高端人才,又缺乏一大批拥有一定技术能力的蓝领。但与此同时,还有大量的大学毕业生在为找工作四处奔波。
三、加快服务业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步伐,促进服务业快速有序发展 中国服务业发展不足,除了主观认识上的原因和城市化率低、收入水平较低等客观原因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体制环境没有理顺。与人打交道的服
务业较之与物打交道的狭义制造业对制度环境的要求更高。要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知识含量高的现代服务业快速有序发展,就必须改革与创新既有的服务业体制,培育健康规范的制度环境。
(一)、加快服务业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 中国服务业发展既有国外服务业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中的一般共性,又有作为发展中的市场转轨国家的特殊性。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滞后和结构不合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服务业体制改革不到位、市场机制没有发挥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不具备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造成的。与改革初期相比,中国市场机制已日渐完善,放松经济规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条件日趋成熟。
市场经济是公平竞争的经济。要公平竞争,各市场主体就必须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建议分步骤放松对现代服务业中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以此打破市场壁垒,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改变服务业部分行业垄断经营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严和透明度低的状况,按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公开透明、管理规范和全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等方面,对非国有经济实行与国有经济同等的待遇,形成与国有经济企业相竞争的局面,增强市场机制的作用,提升服务业产业的竞争力。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国有经济是中国大型服务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是要加快国有大型服务企业改革的力度。从宏观上讲,要加快服务业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从微观上讲,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对国有服务业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除少数企业外,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等形式,逐步改制为多元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起激励约束相容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此基础上建立新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推动各类企业管理方式、
管理模式创新,促进主辅分离,推进企业内置服务外包,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率。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要素流动与市场竞争的“引导者”。要根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市场供求状况,逐步放松服务价格管制,尽可能减少非市场定价,推进市场定价。对某些必须管制的服务价格,也要提高定价的透明度,应当允许有些差别化定价,或有指导性的市场定价。
(二)、优化和完善法规制度与政策措施构成的软环境
完善的制度和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是现代服务业快速有序发展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的重要基石。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波特在阐述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时指出,一国在某一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表现为一国能否创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是该国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除了现代通讯设施、便捷的交通网络、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等硬件环境,还要重视以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机制体制为重点的软环境。根据王静波(2006)提供的资料,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历来奉行“大市场,小政府”的理念,多年来致力于人才、教育、市场制度和监管等商业环境的优化,降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诚信等带来的社会交易成本,努力营造公开的商业环境和开明的经济政策,进行适度的监管,提供公正的法律制度,并从中介、码头、金融等领域退出,为民间资本提供发展空间。新加坡港则通过诱人的税收政策以及缜密的法律体系赢得了不少航运客户的青睐。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许多做法为我们在建立完善的服务业法律体系和政策措施以及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提供了不少可以借鉴的经验。
(三)、创新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充分发挥其弥补服务业领域“市场失灵”的作用
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是指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或国债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等的补助性资金,目的是调动地方和企业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引导多渠道资金对服务业的投入。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的设
立,对于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优化服务业结构和提升服务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要用好“服务业引导资金”,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正确界定和区别对待市场化服务和公共服务。对于市场化的服务领域,要坚持推进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政府主要依据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趋势,提供相关信息,营造体制环境,明确政策导向,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必要的监管措施。而公共服务领域,正外部性较强,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如果没有政府投资,要么供应不足,要么因为“无利可图”民间资本不愿意介入,这个时候,政府资金应该出面介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民间资本不断壮大的情况下,政府资金的这种介入并不是要对所有公共服务领域的事务“包办一切”,其性质应是补贴性资金,政府部门不必大规模介入服务投资领域,而只是在一些“市场失灵”领域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最终目的是通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政府投入为引导资金,带动民间资本投入,从而拓宽这些领域的融资渠道,促进这些领域的快速发展。
(四)、逐步消除城市化的制度障碍,加快城市化进程,以此推动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国内外的大量事实证明,城市化和服务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在现代工业社会,城市是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平台,服务业的规模和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规模。因为服务业要求它的生产和消费在同地点进行,这就在客观上决定了服务业的发展必须以城市为依托。另外,服务业的许多产业都具有规模效益,例如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以及金融保险、会计法律和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只有在人口规模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才能盈利。而且,相对来讲,城市的制造业比较发达,居民收入水平也比较高,因而对生产性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的需求也比较大。因此,只有依托城市才能培育起现代服务业的土壤。
城市化的进程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状况和工业化发展的阶段,但也与政府
政策及制度环境息息相关。中国严重的二元经济固然与历史形成的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差距相关,但严格的城乡分离的制度与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二元经济格局。因此,要适度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就必须推进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城市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未来一段时间,要对包括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市镇设置的法律制度等直接影响城市化的制度安排进行改革和创新,以城市化来带动服务消费增长和服务就业总量的提高,从而推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服务业结构的转换。
(五)、依据不同服务行业的特征制定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
市场准入门槛对于一个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决定了一个产业的产业组织形式,同时也决定了一个产业的平均企业规模,是政府规制一个产业的重要手段。市场准入门槛过低,会导致过度竞争,无序经营;准入门槛过高,会导致垄断经营,效率低下。因此,确定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对于一个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不同的产业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门槛是一个产业顺利成长的保证。对于律师、会计、咨询等小规模经营的行业,应该提高准入门槛,避免无序竞争。而对于邮电、运输等行业,则要降低准入门槛,促进竞争。需要指出的是,降低门槛不是放宽服务质量,而是对不同所有者资本一视同仁,均可进入服务业市场。此外,要尽可能简化目前繁杂的前置工商登记审批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过程的监管。目前的工商登记审批制度手续繁杂,周期漫长,但是对审批后的企业的监管无力。今后应简化审批手续,同时,对于注册成立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市场准人标准和行业经营标准进行监管,提高其服务质量。
(六)、转变政府职能,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如何转变政府职能的问题。就服务业而言,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就是一些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