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为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引导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现对我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凡雪宫小学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2.确需携带手机、学习用平板电脑、电话手表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德育处,由学校登记备案后再使用,无特殊理由不予通过申请,申请书中明确由学生自行保管,责任自负。
3.因课程学习需要携带手机、摄录像机、学习用平板电脑的,需要任课教师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带入,到校后交由任课教师统一保管、于上课时统一发放使用,如因学生私自未交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的,责任自负。
4.学校大型活动需要手机的,由学校特批,班主任批准部分学生携带手机拍照,但手机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5.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值班人员、门卫、保安以及其他教职工均有权收缴;收缴后交学校统一保管,由家长到校认领,会同学校共同对孩子的批评教育。学校并对违规携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6.学生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以侮辱、诽谤性语言谩骂老师或同学产生不良影响的,查实后收缴手机,并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查实后
除收缴手机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禁止学生在学校公用电源插座上给手机电池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9.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0.为保障学生能与家长亲人联系,家长有急事联系学生可拨打班主任电话。
11.本规定所指的手机包含并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电话手表等设备。
12.此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