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性头痛临床路径
一、血管性头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血管性头痛(ICD10:G44.100) (二)诊断依据
依据2004年HIS《国际头痛疾病分类》第二版(ICHD-Ⅱ)、《临床诊疗指南-神经内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血管性头痛诊断标准进行,头痛的发生部位及性质有时可取决于出血的部位及出血量,表现同侧枕部、颞部出现跳动样胀痛伴恶心、呕吐。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1.药物治疗:第一类为非甾体抗炎止痛药,常用的有阿司匹林、布洛芬、消炎痛、扑热息痛、保泰松、罗非昔布、塞来昔布等。第二类是中枢性止痛药,以曲马多为代表。 2.药物控制不佳可适当地用一些镇静剂,如安定等。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血管性头痛ICD-10:G44.100,且为急性发作期,头痛持续24小时不能缓解。 2.头痛程度为中、重度疼痛;或头痛伴有严重的恶心呕吐,影响工作或日常生活者。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七)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生化全套、凝血功能等。 2.心电图、胸部X线摄片等。
3.必要时头颅CT或MRI检查(检查者怀疑颅内病变需排除诊断;或患者头痛性质发生变化)。 (八)出院标准
1.头痛缓解,伴随症状消失。
2.头痛程度明显减轻(头痛程度至少减轻一个等级)时,住院已达标准住院日。 3.因其他原因要求自动出院者。 (九) 变异及原因分析
1.若出现辅助检查异常,需要明确异常原因,可导致住院治疗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2.既往合并其他系统疾病,住院期间疾病发作或加重,需要治疗,可导致住院治疗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3.出现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完成路径,需要相关科室会诊及进一步治疗,可转入相应临床治疗路径。 二、血管性头痛临床路径表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血管性头痛(ICD10:G44.100)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5-7天 时间 主 要 诊 疗 项 目 入院1天 □ 询问病史与体格检查 □ 完成初步诊断及评估 □ 确定常规治疗方案 □ 下达医嘱、开出各项检查单 □ 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 完成入院记录 □ 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 入院2天 □ 上级医师及科主任查房 □ 明确诊断 □ 评估患者病情 □ 审订治疗方案 □ 病程记录
重 点 工 作 长期医嘱: 临时医嘱: □护理常规 □处理异常检查结果 □饮食 □药物治疗 □其他治疗 临时医嘱: □申请头颅CT检查,拟3天内完成(若已做,医嘱需录入说明) □症状记分表进行评估 □数字疼痛量表测定 □入院全身情况评估检查(血尿粪常规、凝血、生化、心电图、胸部X光片) □完成病人心理与生活护理 □安排各项检查时间 □饮食指导 □无 □有,原因: 1.□ 2.□ □入院宣教 主要护□完成病人心理与生活护理 理工作 □安排各项检查时间 病情 □无 □有,原因: 变异 1.□ 记录 2.□ 护士 签名 医师 签名 时间 主 要 诊 疗 项 目 入院第3-4天 □ 各级医生查房 □ 完成病程记录 □ 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及治疗方案 □ 评估患者病情 □ 预防并发症 □ 初步评估疗效、预后 □ 确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 确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 入院第5-7天(出院日) □患者出院: 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预约复诊日期 完成出院记录 结束路径 □ 如患者不能出院: 请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原因和继续治疗方案 记录变异,填写变异表,出路径 临时医嘱: □ 出院医嘱 □ 出院带药 重 临时医嘱: 点 □检查处理异常检查结果 工 作 主要□ 完成病人心理与生活护理 □ 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护理□ 根据患者病情指导并监督患者恢复期的治疗□ 出院指导 工作 与活动 病情 □无 □有,原因: 变异 1.□ 记录 2.□ 护士 签名 医师 签名 □无 □有,原因: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