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三防十要”内容
电力施工“三防十要”内容
“三防”,即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
“十要”反事故措施:
第一条 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工作前要勘察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清楚与明确工作任务、作业范
围与施工方法,并根据作业类型、方法、人员、工器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不得盲目接受工作任务。
第二条 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检修施工要填用工作票,不得无票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
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四清楚”,即作业任务清楚、现场危险点清楚、现场的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清楚。未经现场交底不得开始工作。 第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
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要各司其职,专职
监护人要对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工器具配备、现场安全措施、作业安全行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不得脱岗或随意替代工作。 第四条 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
停电工作要按照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程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
对双电源供电的设施,做好防止反送电的措施。作业部位必须验电,验电后立即装设接地线,禁止不做安全措施或随意变更作业次序。 第五条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
进入工作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登高作业要检查工器具并
电力施工“三防十要”内容
确认合格,用脚扣登杆应全过程系好、系牢安全带,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第六条 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
梯子登高前应检查并确认梯身合格、基面牢固、定位可靠;作业时
梯子应与地面成600左右的斜角,距梯顶不得少于1米,要有专人全过程扶守,不得单人专业。
第七条 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立撤杆塔要由专人统一指挥,使用合格工器具。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替;机械立杆起吊位置应合适,严禁过载使用。 第八条 撤杆撤线要先检查杆根,必须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
撤杆撤线应先检查杆身、杆基、拉线等就是否牢固,打好临时拉线
或晃绳,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进行作业。
第九条 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瞧守
架拆线路要由专人指挥,在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要道上应双向
设置标志进行警示、隔离,并设专人手持旗帜瞧管。禁止不采取防止挂线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 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
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放、撤线时要就近在施工的线路上装设临时
接地线,要使用绝缘牵引绳并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安全生产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安全生产四个一律: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与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电力施工“三防十要”内容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与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与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六打六治”内容:
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
假、图实不符问题;
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与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就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就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与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她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