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含研究生和自考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高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学院决定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
(一)学院党总支部负责课题的立项审批、实施监督、结题考核、成果鉴定;
(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课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和日常事务,并于及时发布选题指南;
(三)课题主持人全面负责课题成员组成、课题申报、课题研究、课题经费管理使用、课题结题等工作;
(四)课题主持人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五)院党总支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课题结题评审验收。
二、研究课题的申报对象及申报要求
(一)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党务工作者、相关教学科研人员均可以集体或个人方式;
(二)课题研究主持人每人每年只能主持申报一项。已主持在研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新课题。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立项课题的,
不再重复申报立项。
三、研究课题的申报方式
(一)课题主持人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根据选题指南,选择研究方向;
(二)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
(三)研究课题要由院党总支组织评审并加盖印章,审批通过的课题项目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立项;
(四)课题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申报起止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至5月,评审结果于6月底前公布。研究时限一般为1年,不得超过2年。对逾期未结题的,予以撤销并停止使用课题经费,课题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该专项研究课题。
四、课题结题评审要求
(一)课题组要在全面总结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并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报送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课题研究应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三)院党总支部于每年下半年进行结题评审验收。
五、课题经费管理
(一)学院设立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专项资金,年度资金暂定为2万元,每项研究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2000元,以后根据研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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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开展情况适当增加,主要从学院经费中划拨;
(二)研究经费主要用于资料查询、专题调研、论文发表、劳务报酬等支出,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课题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掌握使用。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总支部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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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编 号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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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__________(办)___________(宅) 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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