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幕 墙 工 程
10·1 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0.1·1 ,总 则
(1)为了使玻璃幕墙工程做到安全可靠、实用美观和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非抗震设计或6一8度抗震设计的民用建筑玻璃幕墙 (以下简称玻璃幕墙)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
(3)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的全过程应实行质量控制,幕墙工程的制作与安装施工企业,应制订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4)玻璃幕墙的材料、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编制参考标准、规范及相关资料:《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O2—96);《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127:2001);《建筑幕墙》(JG3035);《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应用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陈建东主编);《建筑幕墙工程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赵西安编著);《幕墙工程施工手册》(中国计划出版社)。
10·1·2 术 语
(1)建筑幕墙
由金属构架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于主体结构有微小位移的建筑外维护结构。 (2)玻璃幕墙 面板为玻璃的建筑幕墙。
(3)明框玻璃幕墙
金属框架构件显露在面板外表面的有框玻璃幕墙。
(4)半隐框玻璃幕墙
金属框架竖向或横向构件显露在面板外表面的有框玻璃幕墙。
(5)隐框玻璃幕墙
金属框架构件全部不显露在面板外表面的有框玻璃幕墙。 (6)全玻幕墙
由玻璃板和玻璃肋构成的玻璃幕墙。 (7)点支承玻璃幕墙
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 (8)玻璃面板
玻璃幕墙中直接承受外部作用并将其传递给支承结构的玻璃板材。 (9)支承装置
玻璃面板与文承结构或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装置。它由连接件和爪件组成。 (10)支承结构
连接支承装置与主体结构和结构体系。 (11)组合幕墙
由玻璃、金属、石材等不同面板组成的建筑幕墙。 (12)斜建筑幕墙
与水平面成大于75°小于90°角的建筑幕墙。
(13)单元式建筑幕墙
将面板、横梁、立柱在工厂组装为幕墙单元,以幕墙单元形式在现场完成安装施工的有框幕墙。 (14)小单元建筑幕墙
由金属副框、各种单块板材,采用金属挂钩与立柱、横梁连接的可拆装的建筑幕墙。 (15)硅酮结构密封胶
玻璃幕墙中用于玻璃与金属构件、玻璃板与玻璃板、玻璃板与玻璃肋之间结构用的硅酮粘结材料,简称硅酮结构胶。 (16)硅酮建筑密封胶
幕墙嵌缝用的硅酮密封材料,又称耐侯胶。 (17)双面胶带
控制结构胶的设计位置和截面尺寸用的双面涂胶的聚胺基甲酸乙脂和聚乙烯低发泡材料。 (18)双金属腐蚀
由不同的金属接或其他电子导体作为电极而形成的电偶腐蚀。 (19)相容性
黏结密封材料之间或与其他材料接触时,相互不产生有害物理、化学反应的性能。 10·1·3 基本规定
(1)玻璃幕墙工程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迸行二次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 (2)玻璃幕墙工程设计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结构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检验、确认。
(3)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结构粘结材料是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4)玻璃幕墙的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5)玻璃幕墙工程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气物、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玻璃幕墙工程必须有隐蔽验收记录。
10·1·4 施工准备
10·1,4·1技术准备
(1)熟悉与审查施工图纸
1)审查设计图纸是否完整、齐全。
2)审查设计图纸与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以及设计图纸与其各组成部分之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3)审查建筑图、结构图与幕墙设计施工图纸在几何尺寸、坐标、标高、说明等方面是否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正确。
4)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土建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幕墙施工的要求。 5)审查幕墙工程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
6)复核幕墙各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是否满足要求;审查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幕墙分项,明确现有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拟
采取可行的技术措施加以保证。
7)明确工期,分期分批施工或交付使用的顺序和时间;明确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来源和供货日期。
8)明确建设、设计、土建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关系;明确建设单位可以提供的施工条件。 (2)原始资料调查分析
1)自然条件调查分析:气温、雨、雪、风和雷电及沙尘暴等情况;冬雨季的期限等情况。 2)技术经济条件调查分析:当地可利用的地方材料状况;甲供材料状况;地方能源和交通运输状况;地方劳动力和技术水平状况;当地生活供应、教育和医疗卫生状况;当地消防、治安、环保状况等。
(3)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分别由设计单位对幕墙施工单位,幕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对安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0·1·4·2 材料要求
(1)外观及质量要求 1)一般规定
(A)玻璃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B)玻璃幕墙材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零配件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镀锌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腐措施,铝合金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处理或其他表面处理。 (C)玻璃幕墙的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性材料或难燃烧性材料。
(E)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必须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橡胶条应有成分分析报告和保质年限证书。
(G)幕墙所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O2—96)的有关规定。 2)铝合金及铝材材料
(A)玻璃幕墙采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中规定的高精级和《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GB8013)的规定;铝合金的表面处理层厚度和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一5237.5)的有关规定。 (B)与玻璃幕墙配套用铝合金门窗应符合铝合金门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玻璃
(A)玻璃幕墙采用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各种玻璃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如钢化玻璃应符合 《钢化玻璃》GB9963的规定)。
(B)当玻璃幕墙采用热反射镀膜玻璃时,应采用真空磁控阴极溅射镀膜玻璃或在线热喷涂镀膜玻璃。用于热反射镀膜玻璃的浮法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浮法玻璃》GBl1614中的优等品或一等品规定。
(C)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反射镀膜玻璃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1·4·2-1的规定。 ○
热反射镀膜玻璃尺寸的允许偏差 表10·1·4·2-1
玻璃厚度 玻璃尺寸及允许偏差 ≤2000×2000 4、5、6 8、10、12 ±3 ±4
2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3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0.1.4.2-2的规定。 ○
≥2440×3300 ±4 ±5 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 表10.1.4.2-2 直径≤1.2mm 1.2mm<直径≤1.6mm 针眼 每平方米允许数 1.6mm<直径≤2.5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直径>2.5mm 斑纹 斑点 1.6mm<直径≤2.5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0.1mm≤宽度≤0.3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划伤 宽度>0.3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D)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110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和丁○
等级划分 优等品 不允许集中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3处 不允许 一等品 集中的每平方米允许2处 不允许集中 75mm边部4处 中部2处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长度≤50mm 4 不允许 4 长度≤100mm 4 宽度<0.4mm 长度≤100mm 1 合格品 75mm边部8处 中部3处 8 不限 宽度<0.8mm 长度≤100mm 2 基密封腻子;半隐框和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和丁基密封腻子。
2玻璃幕墙中空玻璃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
(E)玻璃幕墙采用夹层玻璃时,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AR)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 (F)所有幕墙玻璃应进行边缘处理。 4)钢材
(A)玻璃幕墙采用的不锈钢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不锈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不锈钢冷轧钢板》(GB/T3280); 《不锈钢棒》(GB/T1220); 《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T4226);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带钢》(GB/T4239); 《不锈钢热轧钢板》(GB/T4237); 《冷顶锻用不锈钢丝》(GB/T4232); 《形状和位置公差末注公差值》(GB/T3280);
(B)玻璃幕墙采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碳素结构钢》(GB/T700);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 《合金结构钢》(GB/T3077);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912); 《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 (GB/T3274);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GB/T6728); 《冷拔无缝异型钢管》(GB/T3094); 《高耐候结构钢》(GB/T4171);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
(C)幕墙高度超过40m时,钢构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钢,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防腐涂料。 (D)钢构件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的有关规定外,其壁厚不得小于3·5mm,承载力应进行验算,表面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的有关规定。
(E)玻璃幕墙采用的标准五金件应符合铝合金门窗标准件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F)玻璃幕墙采用的非标准五金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6)和《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帽》(GB/T3098.15)的规定。 5)建筑密封材料
(A)玻璃幕墙采用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密封胶条应为挤出成型,橡胶块应为压模成型。
(B)密封胶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O2—96)的规定。
(C)玻璃幕墙采用的聚硫密封胶应具有耐水、耐溶剂和耐大气老化性,并应有低温弹性、低透气性等特点。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JC486)的规定。
(D)玻璃幕墙采用的氯丁密封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O2—96)的规定。
(E)玻璃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表10·1·4·2-3的规定。
玻璃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性能 表10·1·4·2-3
项目 表干时间 流淌性 初期固化时间(≥25℃) 完全固化时间(相对湿度≥50%,温度25±2℃ 邵氏硬度 极限拉伸强度 固化后的变位承受能力 性能 金属幕墙用 1~1.5h 无流淌 3d 7~14d 20~30 0.11~0.14Mpa 25%≤δ≤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