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全县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双违”)现象持续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XX]164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量印发商丘市的通知》(商政办[XX]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击规,按照“政府组织、分工协作、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采取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强制拆除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依法对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和垒面整治,杜绝违法侵占耕地,消除交通安垒隐患,努力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外部条件,确保各类建设规范有序、粮食生产安全稳定。 二、清理范围
主要是全县农村地区国道、省道和县道建筑控制区向外100米内的范围。 三、目标任务
(一)XX年5月底前,全面排查摸底,逐宗建立台账,坚决制止农村地区公路两侧新的“双违”行为发生。 (二)XX年6月至XX年年底,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完善管理制度,取缔违规经营,整治违法占地,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沿路风貌,达到用地和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四、工作步骤
本次治理工作按照“先止乱、再清理”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5月31日前)。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副县长、群工部长、公安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监察、公安、公路、水利、林业、信访、工商、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及各多(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XX县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工作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行动,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尽快制定详细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
(二)自查清理阶段(XX年6月1日一XX年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照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和政策妒
对站理范围内的“双连”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对清理出的案件线索分类登记造册.遂宗建立台账,逐宗制定整改措施,不得瞒报漏报。在自查清理过程中,立即叫停所有新的“双违”行为。对正在违法占地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土地原貌,对在建的违法建筑,要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做到边清理、边整改、边规范。
(三)依法拆除阶段(XX年10月1日~XX年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用地和建设审批。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监管责任;依法取缔道路两侧建筑控制线以外100米范围内曲违规经营。压缩“双违”非法获利空间;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立案查处,要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对事实清楚、认定准确、逾期不改正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治理范围内的合法建筑,予以补偿后进行拆赊。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0月1日~XX年12月30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和防范机制。县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职责分工
县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工作指挥部负责垒面
协调专项行动的开展,对专项行动全过程跟踪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辖区内“双违”治理工作的丰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的普查摸底及具体治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作为此次“双违”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督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双违”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对治理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私搭乱建违法行为的认定。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外违法用地认定和查处工作,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移送、移交。 县水利局负责对涉及在河道、水源地管理范围由私搭乱建影响河道行洪、饮水安全问题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管理,指导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依法制止查处公路两倒违法建设行为。
县公路菅理局负责加强国道、省道公路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管理,指导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依法制止查赴公路两侧违法建设行为。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依法取缔治理范围内的违规经营,压缩“最违”非法获利空间。
县监察局负责督查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吃拿卡要、效率低下等问题。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宣传工作。
县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局负责解决工作过程中的渎职、涉法诉讼及信访问题。
县目标办会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双违”治理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双违’’问题的严重性及危害性,以及开展“双违”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双违”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及时研究解决王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垒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双违”行为,坚决遏制“双违”现象蔓延势头。 (二)加强巡查,依法查处。乡(镇)、街道办事处发现本辖区内的‘‘双违’’行为,应及时到现场制止和调查取证。对新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下迭《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作为重点对象跟踪巡查。若发现当事人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应采取查封、扣押施工工具、设备或建筑材料等有效措施。对不执行停建通知、仍违法抢建的,应依法拆除,防止违法行为继续扩大。乡(镇)、街道办事处无法实施拆除的,应在3日内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将在接到报告后3日内,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
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