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例会制度
1、工程部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固定每旬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即每月的10号、20号和30号为质量例会日。
2、由工程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主持,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记录,参加人员有各专业工长〔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以及班组的主要骨干等人员参加的会议。
3、召开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现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进展分析,并制订改正措施和防范措施。
4、会议要求每人均要发言,并做到畅所欲言,以采集众人的智惠和才学。会议形式应力求活泼、和谐,不要拘于一格,可召开成座谈会、分析会、研讨会和碰头会等形式进展。
5、现场质量例会应以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管问题多少、是否闲忙,均应按期按时召开,并将会议成果整理打印出来。无故不参加者应进展处分和制裁。
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一〕月评比方法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进步企业信誉,促使管理程度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进展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工程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600元〕;总分第二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工程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400元〕;总分第三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工程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200元〕。
〔二〕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工程相关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 级的,那么按该工程合同价款0.5%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建筑工程协会评为“北京市构造长城杯工程〞的,那么按该工程合同价款1%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3、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 奖励。
(三)罚那么:
1、单位工程〔包括分项、分部〕质量被建立〔监理〕、监视机构 和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的班组共同分摊,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分。 2、不管平时检查或公司组织季度消费大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
度考核,经检查发现施工员技术资料均没有做,针对详细负责人〔或小组〕罚款5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针对详细负责人〔或小组〕罚款2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针对详细负责人〔或小组〕每人罚款100元,并限期补写至符合要求;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针对详细负责人〔或小组〕罚款50元;每缺一道工序,针对详细负责人每人罚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