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决议考核
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 文 号:建会字[91]第2号 发布日期:1991-1-1 执行日期:1991-1-1 生效日期:1900-1-1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决算考核办法》(试行)随文印发,请各行进一步加强对决算工作的领导,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决算编报任务,争取更好成绩。
附件: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决算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保证我行会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决算编报质量,根据决算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决算考核的对象、范围及要求
(一)会计决算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
(二)会计决算考核的范围包括业务部分和财务部分。
联行对帐签证的考核,由于情况比较复杂,1990年暂不列入。
(三)会计决算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决算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
二、会计决算的考核方法
(一)报送时间的考核
会计决算报送时间考核以100分为基数进行计算,报送时间及得分标如下:
1.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要求,凡会计决算于二月十五日一次报齐的(包括会计决算业务部分、财务部分各类报表,决算拨、贷款签证单,会计、财务决算说明等),得100分。提前报送的,每提前一天奖励0.5分;延期报送的,每延期一天扣减1分。
2.不是一次报齐决算的,以最后报齐决算的日期计算。
3.报出时间的考核依据:派人报送的,以车、船、机票的蟆为准;邮寄的、以邮局的邮戳日期为准。
4.延期15天以上报送决算的,取消报送时间考核发。
(二)编报质量的考核
会计决算编报质量全部达到要求的为200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分别按下述标准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