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作为区域金融中心地位的辐射效应以及聚集效应还有待加强。因此,金融对于我省经济发展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鉴于上述情况,我省作为全国的金融大省,一方面具备了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产业的良好条件,另一方面又面临着重要的必须实现的历史转折。为此,省委、省政府在2007年金融工作会议上,对于我省今后一段时期金融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思路以及新时期金融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中心任务,并确定了金融强省“三步走”的奋斗目标。
广东金融强省战略的有序推进,无论金融业开放程度的加深,还是金融机构竞争力的提高,无论是金融产业地位的提升,还是区域金融中心地位的强化,都不可能是自发实现的,都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金融知识与金融业务操作和具有现代商业管理的高层次人才,这需要金融教育来推动。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不是仅通过本科层教育次就可以胜任的,更加需要研究生教育。《广东省人才“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我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不强,高质量、高水平大学不多,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不足”,其中就涵盖了我省高校的硕士生教育水平有待提升这一内涵。目前,我省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的全国287个授权单位中的4个,即暨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拥有工商管理学科全国230个席位中的5个,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而其他高校,如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商学院所等几所院校也仅拥有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资格,尽管近年来硕士层次招生规模连年扩大,但依然不能适应我省金融服务业发展对于金融高层人才培养的需要。因此,新增广东省属地方院校为硕士授予单位,发展包含金融学(含保险)等在内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教育,并围绕金融业发展发展符合我省服务产业结构升级的与金融服务业紧密相联的工商管理等一级学科的硕士生教育,对于培养高素质的金融经济与管理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更好地满足
广东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强省战略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扩大广东省金融和管理类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是十分急迫的任务。 2.新增硕士授予单位是广东学位授权体系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可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广东省硕士学位授权体系,优化学科点布局。截止2007年底,广东省具有硕士授予单位28个(含中科院系统,不含军队院校,下同),其中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点个数排在陕西、四川等西部省份之后。表明我省学位授权单位数量和硕士生教育的规模、结构与其经济领先地位不协调,与其他教育强省(市)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与《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所提出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项规划建设新增授予单位要坚持学科结构、学科水平与本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统一的原则”不相一致,难以培养其经济增长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不得不每年从兄弟省份引进大量的相关专业人才。因此,新增硕士授予单位及相关学科授权点,有利于完善我省学位授权体系,是实现“教育强省”的基础和保障。 (二)广东金融学院申请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的特殊性分析 1.广东金融学院具备了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
广东金融学院经过多年本科建制建设,发展势头良好,已经形成了以金融(含保险)为龙头、以经济学与管理学为主干、涵盖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门类的结构合理、互相支撑的学科布局,这种学科布局与广东提升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结构相吻合,已经表现出其一定特色和优势。我院拥有一支教授和博士比例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在前期两轮人才引聘过程中所引进的教授中,大多来自综合院校,多数在原单位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目前,我院还有超过10名教授被其他综合院校聘为硕士生导师;另外,我院通过与广东社会科学院以及暨南大学联合办研究生教育,培养了35名硕士生导师。这一方面为我院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规划准备了具有硕士生
导师资格的人才基础;另一方面在研究生教育与管理方面,为我院还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我院已建设拥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的金融学科实验教学中心;拥有已在全国影响凸显的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拥有实力雄厚独立建制的华南金融研究所及其他学科研究机构;拥有省级货币金融学博物馆、图书馆及其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办学实力。就学科基础而言,我院金融学科已经被列为省级扶持学科,另有劳动经济学、保险学、会计学等8个学科被列为校级重点或者扶持学科。总体而言,我院已经初步具备了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因此,如果批准广东金融学院新增硕士授权单位建设规划,就可以充分发挥我院经、管等学科的相对优势、区位优势和集群优势,更好地满足我省金融强省战略的有序推进对高素质金融人才的迫切需要。
2.广东金融学院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规划,具有时代赋予的机遇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战略,我省首次启动制订金融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并且列入了全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金融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从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根本转变。而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掌握现代金融知识的高层次人才。《广东人才“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的同样的问题。广东金融学院作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惟一的以“金融”冠名的高等院校,主要面向广东省内、服务于广东金融经济社会发展的广东省属的高等院校,理应承担其这一历史重任。其金融学科及其支撑学科的建设规划,构成广东金融强省战略中培养掌握现代金融知识的高层次金融人才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立项建设的硕士学科专业与地方经济建设和金融强省战略的客观需要结合紧密,专业基础好,并有各自的特色。正因为如此,我省金融强省战略,赋予了我院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规划立项的时代机遇。 3.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是广东金融学院发展的战略需要
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是我院学科建设向更高层次和水平发展的必然要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的立项,将能够带动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将进一步完善我院学科体系和学科结构,增强学院科研服务的社会功能,并将推动学院的教育质量跨上更高的平台。
总之,广东金融学院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是认真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广东省人才“十一五”规划》和《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具体行动,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方案》的精神和原则。也符合我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学位授权学科发展规划的通知》的指导思想。
我院如果获得硕士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就能够更好地发挥已有的以金融(含保险)为龙头的经、管类学科优势,为广东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就能够改善我省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布局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发展。同时,我们也会严格按照建设内容,狠抓落实,圆满实现规划建设的目标。 三、授权学科建设规划 (一)应用经济学学科建设规划 1.现有基础
广东金融学院应用经济学科一级学科建设主要依托金融系、经济贸易系、劳动经济系等3个系,以及华南金融研究所、中国金融转型研究中心、保险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和国际贸易研究所等4个研究机构来承托。其中,作为应用经济学二级学科的金融学(含保险)科已被列为省级扶持学科,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保险学等是院重点学科,金融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已被列作省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
(1)学术队伍
本学科具有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和学术队伍,大部分教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本学科现有教授13人,副教授32人。博士17人、博士生1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占学科梯队成员的28%,其他均有硕士学位。在学术带头人或梯队成员中,有几位在湖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有多名教授被省内外综合院校聘为硕士研究生生导师。
(2)科学研究
近几年来,本学科的科研团队承担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80多项,包括有4项国家项目、20项省部级项目、8项厅局级的重要项目;还接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的决策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研究等30余项科研项目。近4年来发表论文1300多篇,其中在《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经济学动态》、《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数理统计与管理》、《中国软科学》、《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44篇;同时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权威刊物转载或转摘。出版各类著作与国家级规划教材11部,科研项目总经费244万元。该学科以“中国资金流动性过剩与货币政策研究”(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07BJY163)、“银行主导融资下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契约期限与治理机制研究”(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07CJY059)、“中国汇率风险分担机制与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设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741015)、“企业金融契约和劳动契约期限的互动关系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602033)为载体,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其中有些成果如“中国汇率风险分担机制与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设计的研究”直接推动了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形成;“广东省农业银行改革”等成果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成为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有些成果已经获得了国家教育部、广东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中日股票市场价格形成的实证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