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的差额)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差额) 41、将委托代销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营业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42、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43收到受托代销商品 采用进价核算的
借:受托代销商品(接受价) 贷:代销商品款
44、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46、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
47、支付给委托代销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48、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49、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存货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50、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每期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四)委托贷款 1、企业委托的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未减值委托贷款资产负负债表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借:委托贷款—应计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 3、收回未减值委托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贷:委托贷款—本金 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投资收益
4、已减值委托贷款资产负负债表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收回减值委托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4、已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投资收益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6、收到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支付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3、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如果已确认损失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产减值损失 二、非流动资产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不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见“应收账款”科目。 3、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应收利息
7、出售或到期收回未发生减值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投资收益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8、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9、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出售或到期收回已发生减值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减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减产减值损失
1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
借:减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成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取得、资产负负债表日计算确定利息、收到利息,比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相关核算内容处理。
2、可供出售股票投资的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收到股利,比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核算内容处理。 3、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即为其摊余成本)的差额 (三)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大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有关负债科目 贷:有关资产科目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小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即为其摊余成本)的差额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摊销金额
借(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借):投资收益。
对于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
借(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借):投资收益
5、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减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包括股票等权益工具),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贷: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有关负债科目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有关资产科目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货币资金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银行存款(合并成本、支付的直接相关费用) (2)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按作为对价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记):投资收益 (3)以存货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4)以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按作为对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记):投资收益
以固定资产、油汽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同时,结转存货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原材料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账务处理与采用成本法相同。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累计折旧 累计折耗 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油汽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贷:固定资产 油汽资产 无形资产
银行存款(支付的直接相关费用)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4、以存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其他相关税金)
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其他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同时,结转存货成本(略)。
5、以固定资产、油气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借:固定资产清理(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累计折耗(已计提的折耗)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账面原价)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固定资产清理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固定资产清理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按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按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6、以无形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换出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损失(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利得(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账务处理与采用成本法相同。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损失(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利得(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7、以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账务处理与采用成本法相同。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8、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9、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1)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或经调整的净亏损计算应承担的份额,企业按应分担的未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份额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均减记至零的情况下,对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规定仍然需要承担的损失金额 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
(2)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