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
积极维护残疾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应援尽援”要求,结合“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探索多项举措,切实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有效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明确工作原则,做优、做细残疾人维权工作 一是服务最优原则。考虑到多数残疾人心理比较敏感的特点,该中心要求全体援助律师及其他接待人员在接待残疾人时坚持服务最优原则,服务态度必须和蔼可亲、耐心细致,解答用语必须规范平实、情理并重,让残疾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二是门槛最低原则。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又确实需要得到法律帮助的残疾人,该中心坚持门槛最低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门槛。确实无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主动与街道、残联商议其他救济途径,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是方案最细原则。对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案件,选派优秀律师办理,并要求办案律师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提出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对案件整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 一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有法律援助服务需求、行动不便的老年残疾人,只要拨打一个电
话,该中心便会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律师提供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援助手续以及其他援助事项。
二是残疾人上门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一次性受理服务。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只要符合援助条件,即采取先受理、后补手续的措施,避免残疾人因材料不齐、手续不全而多次往返。
三是对部分特殊残疾对象申请实行“一案一议”。对于不完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由该中心集体商议后,根据个案情况酌情予以法律服务。“一案一议”确保残疾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维护。
三、大力加强学习,做强残疾人维权工作
一是做好刑事诉讼中残疾当事人的庭审辩护工作。该中心积极配合区检察院和区法院,安排律师为涉及刑事诉讼的残疾当事人提供庭审辩护服务。针对刑事诉讼残疾当事人以聋哑人为主的特点,该中心专门组织部分律师学习手语。这一举措有效配合了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办理残疾人案件,也拉近了聋哑犯罪嫌疑人与援助律师的距离,使辩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有针对性做好残疾人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该中心在接待残疾人时十分注意策略和方式,注重运用心理学的技巧和方法,让具有心理咨询专业特长的律师参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该中心推荐的女律师张玉霞学习了心理咨询师课程后,顺利拿到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在接待中能更加有效地疏导当事人心结,安抚他们的不安情绪,在化解矛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注重多渠道宣传,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氛围 一是加强节点宣传。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上海助残周”、“宪法宣传周”等特定时间节点,组织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向社会各界宣传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知识。
二是注重以案说法。结合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向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宣传关心爱护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同时,总结残疾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经验,举办法律讲座,宣传法律援助基本知识,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
三是拓展宣传方式。该中心出资印刷各种法律宣传资料,免费向居民区及社区单位发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氛围。
法律援助中心五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
年”活动 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新址办公为契机,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进一步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努力使法律援助做到服务时间全天候、服务方式全方位、服务网络全覆盖、服务设施无障碍。
1、加强窗口建设。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统一佩戴胸卡,党员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语言规范,做到有问必答,一次性告知办事事项,对咨询情况不明或不属法律援助范围的,耐心解释并负责联系和引导。“12348”法律专线接线及时、解答准确、用语文明。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