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供应商所标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项目技术规格书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质疑与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其中,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应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涉及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由采购人答复),质疑人在收到答复后应于1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予以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4.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监督部门。情况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需要质疑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并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认可。
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3.▲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4.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样品标及资信技术标 1.商务标:
(1)开标一览表(附件3); (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4);
2.资信技术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原件); (3)投标函(附件2);
(2)营业执照(如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情况表(附件5);
(4)类似成功案例及业绩(附件6,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详细列明投标产品材质的所有技术指标(包括主要面料及辅料名称、成分说明、克重、纱支、
组织结构等),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方面的主要标准及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项目组织方案:包括项目组织计划(采购计划、生产安排、加工工艺、组织验收、合理配送)、供货
计划、人员安排等方面。 (7)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
a.投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网点的实力和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质保期限、质保期内服务承诺等。 b.列出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情况(人员数量、人员技术资格情况、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等;售后服务时间安排,如返修的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 (8)技术及商务偏离表(附件7); (9)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8);
(10)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资信技术分的评标要点及说明制作;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样品标:(要求设计美观、款式大方、端庄);
1)样品标按以下要求单独提供,无需密封。样衣上不得出现能体现该投标单位的任何标识、标签(暗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但样衣成分需标明。投标人认为的必须标明的其他内容可在招标文件中体现,样衣上不得出现。
2)样品包括:样品包括:1、衬衫短袖一件;2、衬衫长袖一件;3、皮鞋一双;4、特警战训冬服一套;4、交警冬执勤服一套;5、冬常服一套;6、单裤一条;7、多功能服一套;8、春秋执勤服、9、特警的夏战训服;
注:1)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样品,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样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3)样品将作为今后货物验收的依据之一。
提供以上有关证书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随带原件供评标委员会随时验审。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装卸费、交通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2.供应商所报的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所有的投标报价均为货物到采购人指定的工地价。
3.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
4.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见招标公告。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7)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顺延至合同履行完毕,在此有效期内未经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的份数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字及表格应采用
白色标准A4纸(如有图纸可采用A3纸)进行打印或印刷(建议双面打印或印刷),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投标文件的封面不得简装,投标文件应采用封胶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若不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做无效标处理。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资信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必须分别装订成册: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各自密封(各需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③投标文件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 “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标项号(如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等字样。
④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密封
▲①项目如分标项,各标项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并按上述份数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②“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外包装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签字。 ③外包装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标项号(如有)”、“ 投标人名称”、“开标时启封”等字样。
④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
▲①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②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③如因故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约束。
2.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②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③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或其全权代表应出具身份证原件,若为全权代表参加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