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
工会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职工利益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新的市场格局和利益关系,工会应打破老的各项社会职能并列的工作方法,以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责,以调整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途径,以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作为工会工作的“牛鼻子”,强化工会职能,维护职工权益。 工会工作的基本问题是维权问题,所有工作都应紧紧抓住和围绕这个最本质的问题展开,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民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要作好维权工作,当前重点要作好“五突破一加强”工作。
“五突破一加强”中的第一个突破,强调的是工会协助党政机关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对帮扶特困职工生活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这项工作的实质是维护困难职工的经济利益;第二个突破强调的是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这项工作的实质是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第三个突破强调的是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其实质是保障广大职工的民主权利;第四个突破强调的是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其实质是通过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的领导班子,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第五个突破强调的是最大限度地把新建企业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其实质既是依法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组织权,更是强调实现工会维权工作必须要有的组织保证;“一加强”指的是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自身的改革和建设,通过改革工会领导机关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来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
职工群众服务,为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服务,其实质是着力从立法和制定政策参与、职工劳动权益的政策研究和工会理论建设等方面解决好宏观维护、源头维护的问题。
在工作中,重点要突出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是人的积极性的两大基本动因,也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两大基本原则。离开这两点,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保护、调动和发挥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工会要赢得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要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全国工会工作的实际来看,要抓好这一重点,必须首先最大限度地把新企业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这是实现其他突破的组织保证。
在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握工会的监督性,并体现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工会要实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与此相对应,工会要实现在监督国家利益即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不受侵犯的同时,更好地监督职工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应该说,工会的维权工作,经常、大量、具体的是从监督角度提出问题和开展工作的。丧失监督性,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很难落到实处,更难以取得实效。
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始终依据各地、各产业工会的实际,看到过程性,注意时间性,重视差异性,不搞一刀切、不一哄而起,因地制宜地提出问题、开展工作。这就要求工会,一方面不操之过急,在实际工作中先抓住一两个突出问题打开局面,在过程中推进,在过程中发展;另一方面,要
求工会碰到困难不心灰意冷,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精神,在过程中寻找出路,在过程中突破难题,在过程中打开局面。
需要强调的是,“五突破一加强”是一个整体,各项重点工作之间、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之间都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强调整体性,是强调保护职工的积极性与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是统一的、有内在联系的。工会必须关心职工,维护职工利益,保护职工的积极性,这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前提;工会必须教育职工,凝聚职工,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战斗力,这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保证;工会必须动员职工,组织职工,为职工的具体利益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不懈奋斗,实施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这是把保护、调动起来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合理发挥出来的落脚点,也是对工人阶级长远利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