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5.1.4.3 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5.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5.1.5.1 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5.1.5.2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1.5.3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2 风险管理 5.2.1 范围与评价方法

5.2.1.1 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5.2.1.2 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5.2.1.3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5.2.1.4 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6

5.2.2 风险评价

5.2.2.1 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5.2.2.2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5.2.3 风险控制

5.2.3.1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2)应包括: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⑷个体防护措施。

5.2.3.2 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2.4 隐患治理

5.2.4.1 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5.2.4.2 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5.2.4.3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2.4.4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2.5 重大危险源

5.2.5.1 企业应按照GB18218 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2.5.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5.2.5.3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2.5.4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2.5.5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 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2.5.6 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7

5.2.5.7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5.2.6 风险信息更新

5.2.6.1 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5.2.6.2 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5.2.6.3 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5.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5.3.1 法律法规

5.3.1.1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行更新。

5.3.1.2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5.3.1.3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5.3.2 符合性评价

企业应每年至少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5.3.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3.3.1 企业应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5.3.3.2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 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

8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 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应商管理;

27) 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 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 30)应急救援管理; 31)安全检查管理; 32)自评等。

5.3.3.3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5.3.4 操作规程

5.3.4.1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3.4.2 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3.5 修订

5.3.5.1 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9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5.3.5.2 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

5.3.5.3 企业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3.5.4 企业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4 培训教育 5.4.1 培训教育管理

5.4.1.1 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5.4.1.2 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5.4.1.3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5.4.1.4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4.1.5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5.4.1.6 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5.4.2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4.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5.4.2.2 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4.3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4.3.1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5.4.3.2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5.4.3.3 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5.1.4.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5.1.5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5.1.5.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5.1.5.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9fbme2rr2q4mn0g1mmp04oweh0q6fq00ojd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