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职人员(正式、试用的员工)
第二章 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表1),并按以下权限审批。《出差
审批单》相关审批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人事部存档
1、 店员、店长、督导、拓展专员、主管级别人员出差报品牌经理审批 2、 品牌经理出差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员工出差时间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几人同时出差的,由该品牌主管级别人员填写。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五条 除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出差前应到公司人事部办理备案手续,返回后
及时报到
第三章 出差费用报销标准
第六条 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 交通费(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公司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
车费、出租车费等。 2、 住宿费 3、 餐费 4、 电话费
第七条 公司员工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费用 1, 交通费报销标准
1) 交通费凭票据实报实销,无票据不予报销 2) 乘坐工具标准:
A: 品牌经理省外出差最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或火车硬卧。省内出差最高可乘火车硬座。 B: 督导及店长级别省外出差最高可乘坐火车硬卧。省内出差最高可乘火车硬座。 C: 拓展专员省内出差最高可乘坐火车硬座。
D: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改乘其他乘坐标准。
E:省内出差,为了安全,须乘坐火车,特殊情况可该乘其他交通工具,在填写“出差审批单” “旅费报销单”时备注说明,否则按火车费用报销,财务部门监督反应
差旅费用报销标准:
1:出差地、无公司办事机构提供食宿条件或他人没有接待负责食宿情况下按以下标准执,计算单位元/天 类别 地区 出差费用标准 品牌经理 180元或以厂家订房金额为标准 拓展 督导/店长 住宿费 A 省外出差 出差补助 省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各地方地级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 住宿费 出差补助 住宿费 出差补助 150 150 45 130 40 100 35 35 100 33 70 33 35 100 30 70 30 B C 省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各县级市,区,县城
2:出差地、有公司办事机构提供食宿条件或他人接待负责食宿情况下按以下标准执行, 计算单位元/天 类别 A 地区 省外出差 省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各地级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 省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各县级市,区,县城 出差费用标准 品牌经理 出差补助 35 拓展 30 督导/店长 30 B 出差补助 35 30 30 C 出差补助 35 30 30 备注:1,出差补助含当日伙食补助,电话费,出差补贴。(督导/店长连续出差超过7
天者,出差补助按拓展级别发放)
2,出差地,市内短程(单程车费为5元以上)交通费凭照交通费报销标准。 3,因特殊情况超标,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4,市内出差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金阳区不予
报销住宿费及出差补助,交通费按公交车费报销标准执行。三县一市(修文,息烽,开阳,清镇)按C类别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5,住宿费凭票据报销,最高报销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标准,无票据按住宿费上述
标准的50%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