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霜冻、雨雪较多,施工条件差,为了做好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项目部和施工队在冬季施工中及时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并对全体参施人员进行有关冬季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学习。
2、按在建工程规范要求,及时掌握温度变化,适时施工,并做好各项防范保护措施。霜冻雪天作业人员不得穿塑料底鞋、中跟鞋和铁掌的皮鞋,违章者不得上岗,确保人身安全。
3、经常性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冬季施工中应经常性组织自查、自纠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教育,增强职工防火意识和防火救险能力。
5、由于冬季施工对工程质量影响大,务必做好各种预制构件的保温防冻工作,并对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做好防冻防裂等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用电制度
一、用电(照明、动力)必须得到供电部门(站、输出单位)同意,按申报的用电额、规范输出线路,线路、线杆必须稳定、牢固、可靠,配电设施无老化、失控现象。并安装有触电保护器方可投入使用。
二、电动设备及电器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检查、操作,并进行试运转,待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三、严禁购置、使用三无电器产品和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投入使用的电动设备和电器设施应做到经常性检查,并有记录在案。如发生电器设备、设施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由持证电工进行排除、修理,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
四、各种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操作人员更要熟知操作规程,应按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进行作业,严禁手持工具无人操作时通电及长时间通电。
五、使用移动式工作灯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罩具、灯具、输出线应符合安全要求。
六、配电房、配电箱必须符合在建工程安全用电要求,做到两级保护,一闸一机,严禁乱拉乱接。各种保险、保护装置严格按规范设置,严禁使用替代品和违反用电规范。
消防安全制度
1、本项目部应对易燃、易爆物品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要求执行,做到有专人负责保管,隔离存放,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2、项目部所需的燃油、易燃物资,必须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量购置,不得超量和长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必须标有危险标志和严禁烟火标志。
3、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操作时,应严格按照在建工程有关规范、规定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
4、在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进行观察,如遇易燃、易爆物品应进行隔离,确保安全防火距离,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5、对灭火器材应严格保管制度,做到物、账相符,定期检查和更换失效灭火器材和各类药剂。
6、加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教育,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结受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本项目部特制定如下快报、续报和处理制度:
1、一旦发生各类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根据事故性质及事故类别进行迅速处置,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尽力减少事故损失。
2、根据事故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向110、120、119请求救援及抢救,并有责任保护好事发现场,以待上级部门事故调查处理。
3、事故发生后必须实行事故快速报告程序,具体内容为:事故类别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后的初步伤亡情况、事故简况等,并统一使用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格进行书面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4、本项目负责人、责任人包括目击者和受害者或责任者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和相关事故证据,更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本项目负责人及全体参施人员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和调处,并积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如实进行事故上报和处理。
6、事故处理程序必须按照规范和公司事故上报、认定、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事故上报、认定、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竭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损失,维护广大职工利益,明确事故的上报、认定和处理,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工程、分项工程及参施人员。各项目部对所有分项工程及临时辅助工必须切实纳入项目工程管理范围,并分别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劳动安全合同。
第三条 各工程项目责任人,必须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通过实施安全硬件和软件技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硬件指:1、安全技术 2、工业卫生 3、辅助房屋及设施;安全软件指:1、安全管理 2、安全奖励 3、宣传和教育)。
第四条 所有参施人员,必须对安全行为负责。(即: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保护设备、工具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一切事故隐患和危险点的监控防范工作。
第五条 全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要切实承诺“三负责”制。即“向上级负责、向职工负责、向自己负责”。全面开展“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事故分类
一、按性质分:1、自然事故 2、责任事故 3、设备事故 4、政治事故 二、按损害程度分:1、一般事故 2、重大事故 3、特大事故 三、按行业分:1、危险品事故 2、电力事故 3、交通安全事故 4、行业内事故
第七条 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
安全例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