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
报告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栖霞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栖政发[2016]20号)的要求,对我市2017年已完工和尚未完工的240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要求对我市2017年已完工和尚未完工的240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7.3亿元。首先,市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和绩效目标要求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下达给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市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的自我评价进行审核,确定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再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相应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价;最后,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该评价结果作为编制2018年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结果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结果,根据《栖霞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栖政发[2016]20号)的通知,分为优秀、良好和较差三个等级。从最终评价结果看,240个项目达到优秀的185个(90分以上),良好的55个(60-90分),没有较差的。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
据充分,财务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划设计不到位,市区及乡镇道路维修原设计安全防护考虑不周全,导致部分路段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
2、缺乏财务制度等相关信息;
3、部分项目完成后没有及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 4、部分项目成本和工期指标未达到项目初级设定的目标,存在超出预算金额和工期延长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单位一一提出整改措施,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核查,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
1、要强化项目管理,从项目立项、设计到财务竣工决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2、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对照制度开展自查自纠;
3、要加强工程项目进度督查,及时完善项目资料,严格按照项目目标设定情况实施。
四、评价结果的公开和应用
1、建议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
2、对于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建议将其作为改进项目资
金管理和安排以后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3、对于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由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根据情况暂停拨付资金,并于至少1个年度内不再安排政府投资性项目;对于评价结果优秀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的,在明年预算安排中优先考虑。
日
栖霞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