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区拆迁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确保我区环境质量。根据《西安市莲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与各城改项目单位签订本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周围必须设置2.4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刚性艺术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拆迁施工工地应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待建场地应设2.4米以上的实体围墙。2、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3、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4、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5、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处地面必须硬化处置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设施,冲洗设施到位;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6、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堆置超过48小时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7、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其它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8、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易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洒。9、建(构)筑物的拆除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拆除现场周围设置围挡,在拆除过程中,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10、施工现场无焚烧垃圾、树叶、沥青、橡胶、塑料等现象。11、施工现场范围内的`裸露泥地,由施工单位进行绿化或者铺装。12、拆迁施工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应齐备,并在开工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建筑物拆除时应喷淋洒水。13、对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14、如未能认真履行扬尘污染整治管理职责,扬尘污染整治治理责任落实不力,未能达到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除进行整改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建设单位:(盖章) 西安市莲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盖章)法人:年月 日 年 月 日 (签字)XX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06-06 22:30 | #2楼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成XX与衡水签订的《XX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XX市人民政府与XX镇人民政府签订以下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一、主要目标对本乡镇区区域内大气污染治理负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到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二、重点工作1、2015年10月25日前督促XX有限公司完成燃煤锅炉双碱法脱硫工程;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所有小电镀(冷热镀)、小炭窑等“十五小”企业和喷塑、浸塑、涂塑项目进行摸排,坚决予以取缔关停;3、做好秸秆禁烧工作;4、按时限要求淘汰辖区内燃煤锅炉;5、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XX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2)规划农村畜禽养殖,将散养户集中到养殖小区,粪便污染集中处理,减少对村民生活的影响。(3)结合农村面貌环境改造提升“四清四化”综合整治要求,加强罐装液化气和可再生能源供应,推广使用低硫煤、型煤、生物质燃料等,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改造提升农村炊事、采暖燃煤装置和设备。(4)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释化肥,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6、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三、监督考核市政府每年年初对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向全市通报。2015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2017年底开展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XX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一式叁份,XX市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XX市环保局各保存一份。XX市人民政府 XX镇人民政府签字: 签字:2015年10月 日 2015年10月 日文明施工、扬尘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2016-06-06 11:11 | #3楼为加强兰州新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确保我区环境质量。根据兰州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实际,与各项目单位签订本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周围必须设置 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刚性艺术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拆迁施工工地应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待建场地应设 米以上的实体围墙。2、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3、工程项目竣工后 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
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4、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5、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处地面必须硬化处置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设施,冲洗设施到位;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6、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堆置超过 小时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7、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厚度不小于 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其它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8、施工期间,工地内具有粉尘易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抛洒。9、施工现场无焚烧垃圾、树叶、沥青、橡胶、塑料等现象。10、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应齐备,土方作业时应喷淋洒水。11、对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12、如未能认真履行扬尘污染整治管理职责,扬尘污染整治治理责任落实不力,未能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除进行整改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持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