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职业教育发展重心,整合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衔接办学模式,促进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在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课程内容等方面有效衔接。
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大力强化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功能,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鼓励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沟通,支持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相互开放课程和教学资源。
(十)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构建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培养模式。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完善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的评估体系。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育质量评价,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推进校企合作。鼓励校企双方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育教学、实习实训、招生就业、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过程深度合作。
推进教学制度改革。健全弹性学习制度,完善学分制,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十一)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制定并落实北京市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积极建设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优质特色学校和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骨干校。
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适应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等高端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为首都重点产业发展服务的骨干特色专业。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大投入,显着提升职业学校实验实训设备的现代化水平。创新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模式,提高实验实训设备使用效率。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实训基地建设。
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聘任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建设兼职教师人才库。加强文化课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培育职业教育名师。 (十二)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逐步降低高等职业教育学费,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营造有利于技能型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制定鼓励从业人员学习钻研劳动技能的奖励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第四章 高等教育
建设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质量一流、开放融通的首都高等教育体系,大力提升首都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能力、知识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能力,为国家及北京发展提供高端人才支撑和科技智力服务。 (十三)建设高水平大学
支持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以多种形式为中央在京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提供支持和保障。
建立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协调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中央在京高校和市属高校的沟通与合作,联合开展学科专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 全面提升市属高校办学水平。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加强对市属高校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学科专业的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市属高校科学定位,整合资源,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建设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大学及学科。 (十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高校要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把育人作为学校和教师的首要职责,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主要内容,把培养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学校评价的重要因素,推动教学资源向教学一线倾斜。更加注重教学的创新性、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选择性,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
继续推进“北京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加大本市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鼓励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加强实验室、校外实习基地和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逐步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鼓励高校建立学分互认机制。试点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的选课制度。鼓励高校建设教学联盟。
继续推进“北京高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和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机制。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建设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状态数据系统,形成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制度。 (十五)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创新高校科研体制,完善科研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高校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工程研究中心。鼓励高校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着名企业联合建立研发基地。建设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加强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建设,构建北京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十六)提升社会贡献力
高校要紧密围绕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开展科研攻关,服务首都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孵化一批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大的科技成果。发挥知识文化优势,引领社会文化发展,积极为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高层次的继续教育。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第五章 学习型城市建设
大力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加快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学习成为促进个人、组织和城市发展的核心动力。充分发挥首都人才、智力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建设充满创新精神和发展活力的知识化、国际化大都市。
(十七)建立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健全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统筹领导体制,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创新学习制度,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机制,构建市民终身学习“立交桥”。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市民终身学习卡”等终身学习制度。
(十八)大力开展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