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府应该与私营企业的主要股东合作而非任何一种合伙人;
(5)政府应该是灵活的、富有创造性,但同时也必须具有公共责任心;(6)政府活动的社会效果固然重要,但也必须尊重那些为政府服务的雇员;
(7)在政府中,采取私营企业的管理模式必须不违背机会平等和公众监督的原则;
(8)简化繁文缛节是对的,但不能破坏基本规范和法定程序; (9)减轻财政负担的设想是可行的,政治行政二分法是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提出的观点,认为政治与行政是所有政府具有的两种基本功能。政治与政策和国家意志的表达相关,存在于政府表达国家意志所必需的活动中;行政则与这些政策的执行相关,存在于政府执行国家意志所必需的活动中。由于政府体制的不同,这两种功能的区分程度及其关系也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别。一般而言,政府的民主程度越低,国家意志的执行功能与表达功能之间的区别就越小。“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和(2)重叠性。过渡社会的行政异质性使行政受到各种冲突的行政因素影响,并造成公共行政的重叠性特点。在里格斯看来,公共行政的“重叠性”即行政机构的重叠现象,是指行政机构并不一定产生其应有的功能,行政行为往往受非行政标准所主宰。当一个行政机构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不能完成其行政任务时,不得不由另外一些非行政组织来完成它的任务。这种重叠性是过渡社会的公共行政特有的现象。在传统农业社会,所有功能都是由一个机构来执但不能无视行政工作本身对公共开支的要求;
(10)处理公共问题应该具有创造性,但不能让少数人中饱私囊。
古德塞尔以上十大原则的提出是针对奥斯本的企业家政府理论的政府改革十项原则而来的,他们的看
法并不存在根本的分歧,只是各自强调了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如古德塞尔提出的第一、二条原则实际上也是因误解了“企业家”这一概念而导致的,尽管政府和企业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机构组织,但并不意味着政府不可能具有企业家精神。又如古德塞尔的第八条原则与企业家政府“注重目标使命而非繁文缛节”的原则在本质上也不矛盾。
通过上述观点对比,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制度的产生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客观环境。尽管西方国家政府所面临的种种危机与我国改革中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但我国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西方政府面临的某些矛盾,因此,我们应善于从它们的经验中借鉴有益的东西。
17.什么是行政学?如何理解政治与 行政的二分(此题可参考简答25题) 行政学,也称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是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是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行政学作为一门科学,在20世纪初成立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发达国家,公共行政学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具有众多理论流派、多学科交叉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一门科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蓬勃发展。行政管理在各种管理中起领导、主管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需要各方面的有效管理,其中行政管理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影响着国家、社会的发展。
“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就成为行政学中一种影响很广的观点。政治和行政分离的理论是对19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体制改革经验的概括和总结。
(联系实际的例子)美国在法律上把承担政治和行政的二种机构分开。由政党来实现政治与行政的协调,但政治对行政的控制应当限于针对狭义的执行性机构,以保证行政效率。执行性官员中的最高级官员从属于政治,保证政治对行政的控制,他们随政党进退,其余的行政官员是不受政治影响的常任文官,以保证行政的效率。
美国是将分权理论精神贯彻得最彻底的国家,将国家权力作了横向的划分,使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分立、相互牵制,而且还使中央和地方分权,从而大大降低了中央集权化的程度。
18.结合实际谈谈你对里格斯提出的过渡社会公共行政的特点的看法。P196
里格斯重点分析了现代泰国、菲律宾的公共行政并据此提出了过渡社会公共行政的三个基本特点: (1)异质性。里格斯认为,“异质性”是指一个社会在同一时间里同时存在着不同的制度、行为和观点,表现出强烈反差。过渡社会的多元社区、多元经济形式以及多元价值使其公共行政具有明显的多元性,即异质性特点。从行政组织来看,一方面中央政府在航空、电子、通讯等部门设有专门的机构并配备有现代化的管理设施;另一方面,一些偏远地区却根本没有专门的行政机构,宗族、宗教、宗派团体支配着一切。从人事行政来看,过渡社会的异质性特点表现为一种奇特的“西化分子反精英现象”,并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公共行政的异质性。
16
行,行政不会出现这种重叠性现象;在现代工业社会,由于社会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行政也不会出现这种重叠性现象;介于两者之间的过渡社会,尽管有了相当程度的社会分工,但其社会分工尚未达到高度发展的程度;尽管专业化职能机构及相应制度已经建立,但其功能尚不能很好发挥。这种行政重叠性必然导致合法机构受控于非法机构以及派系林立,政出多门,互相扯皮,彼此排斥等行政行为多元化的恶果。
(3)形式主义。是指政府所制定的法令和政策不能付诸实施,形同虚设。任何一种行政制度都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形式主义,都可以找到政策、法令不能贯彻的事例,但只有像现代泰国和菲律宾这样的过渡社会,形式主义才达到了它的顶峰。过渡社会在变迁过程中,旧有的权力基础---神圣的君主权力已经逐渐消解,替代的人民主权的权力基础没有生成起来。这种权力基础的危机影响了统治和政府管理权力的社会合法性。这种合法性的缺乏不仅使社会经常反抗政府的非法之治,而且官僚结构内部也因为没有主权权力者的监督和潜在的制约,很容易发生非法的权力斗争。官僚间的政治比重越高,效率、理性等纯行政标准可能越低。与行政-政治化相关的一个现象是程序的仪式化,即过去所推行的一切法规、官僚习惯都逐渐固定成为一种内在的价值。形式主义一旦与官僚权力相接触,就会产生许多矛盾和弊病以及种种社会不良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