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实务
一、 合作社使用账簿、单据
合作社统一使用“沂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账簿”,严格执 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 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 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 成员账户。
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 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用“日记账”;总账等 其他类使用“三栏式”账簿。
合作社收支单据除外部取得外,日常收款使用“农民专业合作 社收款收据”,支出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付款票据”,购入产品 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入库单”,出售产品物资使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出库单”。
二、 记账凭证编制
合作社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原始凭证,并据以编制 记账凭证,月末,将已经登记过账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 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三、 合作社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成员入社股金
(包括:货币资金和非货币
账及
资产)、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借款、成员往来、合作社积 累等。
(一)股金的核算
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和 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
资产”、“产品物资”、 “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合作社与成员
确认的股金额,贷记“股金”科目,实际出资与确认的股金额之间 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 1】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现金 20 万元,存款 10 万元, 农业机械 5 台评估确认价为 3万元,协议确认股金额 32万元。会计 分录为:
借: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200000 100000
30000 320000 贷:股金
资本公积 10000
(二)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核算
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合作社按照国家 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 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 资产”、“林木 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
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 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 2】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
10 万元,其中:
7万 1万
元用来购买办公场所 ,1 万元购买桌, 1 万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 元用于成员培训。会计分录为:
① 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 : 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100000
②购买管理用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办公室
70000 —桌椅
1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同时,转入“专项基金” 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
80000
贷:专项基金
80000
③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员培训时: 借:专项应付款 —技术推广 10000
—成员培训 1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三)他人捐赠资金的核算
合作社实际收到他人捐赠的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 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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