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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提高苏交科集团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本办法。 1.2 编制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2 术语
2.1 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2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合同。 2.3 设计
将业主要求转化为项目产品描述的过程。即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档案的过程。 2.4 采购
为完成项目而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货物的过程,本办法特指设备、材料采购。 2.5 施工
把设计文件转化为项目产品的过程,包括建筑、安装和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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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等作业。 2.6 分包
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本办法特指设计分包、施工分包。 2.7 试运行
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业主或总承包企业组织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3.1 管理机构
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为跨部门的非常设机构,成员包括集团内部的勘察设计专家、项目管理专家、施工技术专家、风控和法务专家、财务专家等,专家人选由相关部门推荐,报项目投资部,分管副总裁批准,工作时由项目投资部负责召集。 3.2 职能部门 3.2.1 项目发起部门
(1)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跟踪、客户维护; (2)负责项目方案策划; (3)完成项目评审流程;
(4)组织项目投标,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 3.2.2 项目评审委员会
负责项目评审,对项目策划方案、经济可行性、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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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论分为三种:通过、有条件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评审的项目报集团审批;
(2)有条件通过的项目在项目合同签署前核对相关条款的落实情况,已落实的按项目通过评审执行,未落实的按项目评审不通过执行,不得签署合同;
(3)不通过评审的项目终止。 3.2.3 项目投资部
(1)负责提名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委员会的成员,报分管副总裁审核同意;
(2)负责组织项目评审相关事项; (3)编制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指南。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
(1)项目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项目经理人选。
(2)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3)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4)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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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项目初始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合同管理、项目收尾。
(1)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设计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质量计划、财务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4)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
(5)施工阶段:检查、督促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结算。
(6)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与服务。
(7)合同收尾:取得合同目标考核合格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取得履约证书。
(8)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9)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应组织合理的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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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缩短建设周期,降低工程造价,获取最佳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以合同文件、法律法规为依据,贯穿整个项目管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