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类
一、永久保管的资料(保管时限永久)
1.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通知、会议议程、名单、报告、决议、纪要、选举结果、领导人讲话、提案、主席团会议记录、大会发言、讨论通过的文件、简报、重要照片、录音等文件材料。
2.党委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书记会议、人大常委会议、政协党委会议、政府办公会议等文件材料。
会议公报、决议、决定、传导人讲话、纪委、记录、讨论通过的文件和重要的汇报材料。 3.机关党组织会议和机关行政领导会议的文件材料。 会议纪要、记录、重要的汇报材料。
4.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文件材料。
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纪要、重要的简报、录音带、照片等。 5.上级机关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本机关领导人在会议上的重要发言材料。
6.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决议、决定、指示、命令、条例、规定、办法、国民经济计划长远、当年和控制数字等文件材料。
7.上级机关或有关机关对本机关及本机关对下级机关工作检查形成的文件材料。
8.代上级机关革拟并被采用的重要文件的最后草稿。
9.本机关颁发的(包括与其他机关联合颁发的)命令、决议、决定、指示、条例、规定、办法、通报、通知等文件。
10.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 11.本机关制成并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告。 12.本机关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
13.机机关与有关机关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件。 14.本机关编制的各种计划长期的和年度的。
15.本机关或本机关汇总的统计表和统计资料。年度的和年度以上的典型的和专业专题的。
16.本机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 17.本机关党组织、团委、工会、妇联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工作报告、计划、总结、请示、批复、会议记录、重要的统计材料。
18.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摘要单处理报告等有关重要的事项材料。 19.本机关及本机关批准的有关区域变化和区域边界纠纷、征用土地的文件材料。 20.本机关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重要的。 21.本机关班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上级或本级机关批准的。
22.本机关关于职工的奖励、处分决定文件材料、上级或本机关批准的文件材料。 23.本机关职工的录用、较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复转、评残、抚恤、死亡等有关材料。
24.本机关职工许定职称的文件材料。上级或机关批准的文件材料。
25.本机关的组织简则、工作条例、章程、人员编制表、党员、团员、干部、工人名册、报表等文件材料。
26.干部、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27.机关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息等文件材料,本机关和本机关批准
的。
28.本机关的历史沿革、人事记及反映本机关重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相带等。 29.本机关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
30.本机关编辑的出版物样本和重要的原稿清样(手稿和经领导人修改过的清样)。 31.本机关处事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请示报告、计划、总结、重要简报、会议记录、照片等。
32.下级机关报送的工作报告、总结。
33.下级机关送来的统计报表、年度或年度以上的。 二、长期保管的资料(保管时限50年左右)
1.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中
即:讨论未通过的文件、重要的贺电、贺信、小组会议记录。
2.党委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盲文会议、人大党委会议、政协党委会议、政府办公会议等文件材料中。
即:对决议等的修改意见、一般的汇报材料和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 3.机关党组织会议和机关行政领导会议的文件材料中一般的汇报材料。
4.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文件材料中会议的典型材料发言稿,讨论文件等。
5.上级机关召开会议的会议报告、总结、决议等文件材料。 6.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决议、决定、指示、命令、条例、规定、办法、国民经济计划、长远、当年和控制数字中一般的文件材料。
7.本机关编制的各种计划、季度的和月份的。
8.本机关或本机关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中的或月份的。 9.本机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议记录一般的。
10.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开成的记录、摘要单、处理报告等一般的事项材料。 11.本机关处事活动中开成的一般来往文书,简报赠送礼品清单。 12.上级机关下发的需要本级机关备案的文件材料。
13.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材料有关本级机关需要的文件材料。 14.上级机关正好的有关本级机关的人和事的文件材料。 此类档案保管到期后,如仍有效,还可以继续保存。
三、短期保管的资料(保管量才录用15年左右)
1.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工作、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参考文件、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养路费等文件材料。
2.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参考材料、小组记录。
3.上级机关召开会议的简报、参考材料。 4.本机关编制的各种计划月份的。 5.本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需下级备案的。
6.本机关关于职工的奖励、处分、决定需要下级备案的。 7.上级机关下发的简报、通报、文件。
8.本机关编辑的出版物一般的原稿、清样。
9.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
10.下级机关报送的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季度的和月份的。 此类档案到期后如用有效,还可以继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