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1
目 录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 3 2. 职责 .......................................................................................................................................... 3 3. 编制依据 ................................................................................................................................... 4 4. 水泥试验作业指导书 ............................................................................................................... 5 5. 粉煤灰检测试验作业指导书 ................................................................................................... 9 6. 细集料试验作业指导书 ........................................................................................................... 7
6.1砂的检验项目……………………………………………………………………………10 6.2试验方法…………………………………………………………………………………11 6.3砂的标志、储存和运输…………………………………………………………………13 7 粗集料试验作业指导书 ........................................................................................................ 10 7.1 检验项目………………………………………………………………………………...13
7.2试验方法…………………………………………………………………………………14 7.3碎石的标志、储存和运输………………………………………………………………17 8. 外加剂试验作业指导书 ......................................................................................................... 13
8.1 试验项目与标准符合表《外加剂的性能》的规定…………………………………...18 8.2检验规则…………………………………………………………………………………18 9. 钢筋力学、机械性能试验作业指导书 ................................................................................... 14
9.1钢筋的调直……………………………………………………………………………..26 9.2钢筋的切割………………………………………………………………………………26 9.3钢筋的弯曲成型………………………………………………………………………..27 9.4钢筋接头………………………………………………………………………………..27 9.5焊接工艺………………………………………………………………………………..28 10. 混凝土试验作业指导书 ......................................................................................................... 19
10.1材料 ................................................................................................................................ 19 10.2试件制备 ........................................................................................................................ 20 10.3仪器设备 ........................................................................................................................ 20 10.4试验步骤 ........................................................................................................................ 21 10.5试验结果计算 ................................................................................................................ 21 10.6配合比设计混凝土试件成型 ........................................................................................ 22 10.7养护 ................................................................................................................................ 23 10.8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 .................................................................................................... 23
2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相关生产原材料的检验项目频次,检验要点和要求,明确混凝土浇注等相关工艺过程标准规范的指标,半成品、成品验收等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试验室的质量控制。 2.职责
试验室具体负责实施试验工作。试验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试验任务,并负责试验过程的控制。 3.编制依据
GB/T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3013—91 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光圆钢筋 GB701—97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8736-2002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63—2006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GB/T8076—97 混凝土外加剂 JGT223-2007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GB8077—2000 砼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T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3
GBJ146—90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GJ28—86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4. 水泥试验作业指导书
4.1水泥进场必须附有出厂证明书、并由物资部通知试验室取样复验。 4.2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逾3个月时应取样试验,满足GB175有关规定方可使用。 4.3 水泥其他技术要求
采用品质稳定、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低碱硅酸盐水泥或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禁止使用其它品种水泥。GB175—2007标准之规定,水泥中的碱含量按Na20+0.65K20计算值来表示且不得大于0.6%。 4.4 水泥分批与检验试样的采取:
4.4.1 水泥进场时,必须附有水泥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由物资部对进场水泥核查生产厂名、品种、强度等级、包装、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及是否受潮等,并作好记录。
4.4.2 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按进场批号、车号对进场的每批水泥均须进行取样检验。散装水泥每批总量不得超过500t,袋装水泥每批总量不超过200t。 4.4.3 水泥的取样由物设部负责,检验由试验室负责。
4.4.4 对每批散装水泥,随机地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试验样品。
4.4.5 对已进场的每批水泥,视在场存放,一般对每一品种、标号、编号的水泥罐存放超过三个月,须取样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5 水泥的每批常规检验项目为: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
4
比表面积。对于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的产品达3个月的产品还必须检验以下6个项目:比表面积、烧失量、游离CaO含量、安定性、含水量。试验方法按GB175之规定执行。 4.6 进场入库记录、试验记录与检验报告
进场入库记录、试验记录与检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被检水泥的品种、标号、包装及生产厂家; B、 被检水泥的编号、进场日期及储放情况; C、 水泥检验试验的采取日期、采样地点及采取方法; D、 水泥的检验项目;
E、 试验记录应记下全部原始试验数据、试验条件的控制及检验中的异
常情况,必要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F、 试验的结果; G、 试验日期、试验人员。 4.7 检验结果处理
4.7.1 水泥检验结果须符合GB175—2007标准中的规定。 4.7.2 检验结果的处理按GB175—2007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4.8 严禁使用其它品种或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水泥。 详见下表:
项目 (1)烧失量 (2)氧化镁 水泥 (3)三氧化硫 进场抽验项目频次 每批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或袋装水泥不大于200t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进场全面检验项目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水泥出厂日期达3个月水泥 质量要求 (1)≤5% (2)≤5% (3)≤3.5% (4)≤10% (5)初凝45min终5
(4)细度 (5)凝结时间 (6)安定性 (7)强度 (8)比表面积 厂日期水泥 凝≤600min (6)合格 (7)3d:抗折≥3.5MPa,抗压≥17MPa,28d:抗折≥6.5MPa,抗压≥42.5MPa. (8)比表面积≤2350m/kg且≥300 2m/kg 5. 粉煤灰检测试验作业指导书
粉煤灰进场时,物设部必须填写委托单,连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每厂家、每品种、每批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细度、烧失量、含水率、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等指标。 对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粉煤灰进行细度、烧失量、含水率、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依据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行业标准:《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进行粉煤灰细度、需水量、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等试验。按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粉煤灰不超过200t抽检一次,不足200t时按一批计。技术要求如下:
1. 细度 2. 烧失量 粉煤灰 3. 含水率 4. 需水量比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每批不大于120t同厂同批号、同品家、同批号、同品种、种、同出厂日同出厂日期粉煤灰 期产品达6个月者 (1) ≤12% (2) ≤3.0% (3) ≤1.0% (4) ≤100% 5.1试验方法:细度按气流筛法测定;烧失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
6
化学分析法》测定、需水量比按GBJ146-90附录二规定的实验方法测定。 5.2验收要求:每批粉煤灰应有供货单位的出厂合格证,包括:厂名、合格证编号、等级、批号及出厂日期、数量及质量检验结果等;取样按以下规定进行:散装灰从每批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不少于1kg,混拌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用量大一倍的试样;袋装灰的取样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各取试样不少于1kg,混拌均匀,按四分法缩取试样。粉煤灰的质量检测应满足上表要求,当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时应重新从同一批中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后仍达不到要求时,该批粉煤灰应判为不合格品处理。 6. 细集料试验作业指导书
对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进场达一年的细集料进行筛分、吸水率、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进行筛分、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等试验。按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m3同厂家、同品种检验一次。严格控制云母和泥土的含量。选用无碱活性细骨料(因条件所限不得不采用碱—硅酸反应砂浆棒膨胀率为0.10~0.20%的活性骨料时。 6.1砂的检验项目
砂的检验项目频次及质量要求应符合下表:
(1) 筛分 (2) 吸水率 细骨料 (3) 细度模数 每批不大于600t或3400m同厂家、同品种细骨料,有机物含量每3个月试验一次。 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1) 符合级配要求。 (2) ≤2.0% (3) 细度模数2.3~3.0 7
(4) 含泥量 (5) 泥块含量 (6) 云母含量 (7) 轻物质含量 (8) 有机物含量 (4) 含泥量≤1.5% (5) 泥块含量≤0.1% (6) ≤8% (7) ≤0.5% (8) ≤0.5 (9) 合格(浅于标准色) 6.2试验方法:
6.2.1试样: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同的砂8份,组成一组试样。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试验项目 颗粒级配 含泥量 石粉含量 泥块含量 云母含量 轻物质含量 有机物含量 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最少取样数量(㎏) 4.4 4.4 6.0 20.0 0.6 3.2 2.0 2.6 5.0 6.2.2试样处理:用人工四分法,将所取试样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mm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同的四分,取其中对角线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以上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堆积密度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6.2.3试验所需环境和用筛: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15-30℃。试验用筛应满足JGJ52-2006中方孔试验筛的规定。
8
6.2.4结果计算和评定: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精确到0.1%,累计筛余百分率精确到0.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需重做。细度模数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0.1,如两次试验的细度模数之差超过0.20时,须重做试验。含泥量试验结果取两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到0.1%;泥块含量试验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云母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轻物质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有机物含量当原试样制成的水泥砂浆强度不低于洗除有机物后试样制成的水泥砂浆强度的95%时,则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取两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0.1%,若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0.2%时,须重做试验。 6.2.5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a、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堆积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b、型式试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原料资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国家质检机构要求时。
6.2.6组批规则:按同分类、规格、适用等级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 m3为一批。
6.2.7判定规则:检验(含复验)后,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JGJ52-2006相应类别规定时,判为该产品合格,技术要求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有害物质、中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号要求则应从同一批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该项指标符合要求时判该类产品合
9
格;仍然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3砂的标志、储存和运输
标志、储存和运输:砂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和运输,防止人为碾压及污染产品;运输时,应认真清扫运输设备并采取措施防止杂物混入和粉尘飞扬。
7. 粗集料试验作业指导书
对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达一年的粗集料进行颗粒级配、吸水率、紧密空隙率、含泥量、泥块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针片状颗粒含量等试验。按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 m3同厂家、同品种检验一次。 7.1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检查。每批进场的碎石应检查石中是否混入灰块、泥块及其它杂物等。碎石进场时首先由物设部进行目测,目测的内容主要是颗粒粒径及级配和含泥量。如目测不合格,直接退货。目测合格后,通知试验室,由物设部取样,并填写委托单,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碎石的常规检验项目见下表:
(1) 颗粒级配 (2) 吸水率 (3) 空隙率 (4) 压碎指标 粗骨料 (5) 针件状颗粒含量 (6) 含泥量 (7) 泥块含量 (8) 有机物含量(卵石) 10
任何新选货源或使每批不大于600t用同厂家、3或400m同厂家、同品种、同同品种粗骨料 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1) 符合5-20mm碎石级配 (2) 母岩与混凝土设计抗压强度之比≥2 (3) ≤2% (4) ≤40% (5) 压碎指标≤10% (6) ≤5% (7) 含泥量≤0.5% (8) 泥块含量≤0.1% (9) 使用碎石时不做
7.2试验方法:
7.2.1试样: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同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试样;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接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定时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从汽车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16份石子,组成一组样品。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试验项目 颗粒级配 含泥量 泥块含量 针片状含量 9.5 8.0 8.0 1.2 16.0 8.0 8.0 4.0 19.0 24.0 24.0 8.0 25.0 24.0 24.0 12.0 31.5 40.0 40.0 20.0 37.5 40.0 40.0 40.0 63.0 80.0 80.0 40.0 80.0 80.0 80.0 40.0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不同最大粒径(mm)下的 最少取样量 有机物含量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压碎指标值 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及空40.0 隙率 40.0 40.0 8.0 8.0 8.0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8.0 12.0 16.0 24.0 24.0 40.0 80.0 80.0 120.0 120.0 7.2.2试验所需环境和试验用筛: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15-30℃;试验用筛应满足JGJ52-2006中圆孔试验筛的规定,筛孔大于5.00mm的试验
11
筛采用穿孔板试验筛。
7.2.3结果计算和评定: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精确到0.1%,累计筛余百分率精确到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需重做。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数,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含泥量试验结果取两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到0.1%;泥块含量试验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针片状颗粒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有机物含量当原试样制成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洗除有机物后试样制成的水泥混凝土强度的95%时,则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压碎指标值取三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石子的压碎指标,精确到1%。 7.2.4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a、出厂检验,碎石的出厂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b、型式试验:碎石的型式试验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有害物质含量、压碎指标、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空隙率、等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时、原料资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国家质检机构要求时。
7.2.5组批规则:按同分类、规格、适用等级每600t为一批,不足600t亦为一批。
7.2.6判定规则:检验(含复验)后,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2006相应类别规定时,判为该产品合格,技术要求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
12
量、有害物质含量、压碎指标、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空隙率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号要求则应从同一批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该项指标符合要求时判该类产品合格;仍然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7.3碎石的标志、储存和运输
标志、储存和运输:碎石出厂时供需双方在厂内验收产品,生产厂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碎石的类别、规格和生产厂名;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检验结果、日期及执行标准编号、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碎石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和运输,防止人为碾压及污染产品;运输时,应认真清扫运输设备并采取措施防止杂物混入和粉尘飞扬。 8. 外加剂试验作业指导书
混凝土采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其技术要求符合JGT223-2007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GB8076—1997标准第4.2条表1中高效减水剂的要求,匀质性指标符合4.2条表2的要求,对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达6个月的外加剂进行匀质性指标、减水率坍落度保留值、常压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进行试验;依据《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进行减水率、常压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试验,每批不大于50t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混凝土外加剂进行检验一次。
8.1 试验项目与标准符合表《外加剂的性能》的规定。
外加剂的性能: 序号 项目 13
指标 备注
1 2 3 4 5 6 7 水泥净浆流动度,mm 减水率,% 含气量 坍落度保留值,mm 30min 60min 常压泌水率,% 压力泌水率,% 3d 抗压强度比,% 7d 28d ≥240 ≥20 《3.0 ≥4.5 ≥180 ≥150 ≤20 ≤90 ≥130 ≥125 ≥120 用于配制非抗冻混凝土 用于配制抗冻混凝土 用于泵送混凝土 用于泵送混凝土 用于泵送混凝土 8.2检验规则:
8.2.1取样及编号:试样分点样和混合样,每一种编号取样不少于0.2t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量;
8.2.2试样及留样: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份,一份按测定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8.2.3检验分类: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 a、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2.4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减水率、泌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含气量符合要求,则判定该编号外加剂为相应等级的产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判定该编号外加剂不合格,其余项目为参考项目; 8.2.5复验: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并按照型式试验项目检验。 9. 钢筋力学、机械性能试验作业指导书
钢筋进场后,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附件清单、有关材质报告单和
14
检查报告,并进行外观检查,按60t为验收批进行力学性能抽检。
热轧圆盘条、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及余热处理钢筋的检验,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进场附有出厂合格证。每批钢筋,按不大于60t的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钢筋为一验收批。
必须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表面的凸块和其它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带肋钢筋为横肋的高度)。
经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钢筋中任选2根,在其上各截取1组试样,每组试样各制2根试件,分别作拉伸(含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当试样中有1个试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另取2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作第2次试验。当仍有1根试件不合格时,则该批钢筋判为不合格。
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如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的麻坑、斑点等,已经伤蚀截面时,降级使用或不用,带有蜂窝状锈迹时不得使用。 9.1钢筋的调直
Ⅰ级钢筋下料前必须调直,未调直的Ⅰ级钢筋不得使用于构件梁体内。
对局部曲折,弯曲或成盘的钢筋加以调直。使用卷扬机拉直或调直机调直。 9.2钢筋的切割
15
加工方法:
钢筋弯曲成型前,根据配料长度截取钢筋,通常宜用钢筋切断机,在缺乏设备时,用断丝钳(剪断钢丝)、手动液压切断(切断不大于16mm的钢筋)。
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将同规格的钢筋根据不同长度搭配、统筹下料;一般先断长料,后断短料,尽量减少短头和损耗。避免用短尺量长料,防止产生累计误差,在工作台上标出尺寸、刻度,并设置控制断料尺寸的挡板。切断过程中如发现有劈裂、缩径或严重弯头等,必须切除。切断后钢筋断口不得有马踪形或起弯现象,钢筋长度偏差不大于±10mm。 9.3钢筋的弯曲成型
加工方法:
钢筋的弯曲成型用弯曲机完成,螺旋筋成形:小直径的螺旋筋可用手摇滚筒完成;较粗的钢筋(Ф16~30mm),可在弯曲机工作盘上安设一个型钢握成的加工圆盘,盘外直径相当于需加工螺旋筋(箍筋)的内径,插孔相当于弯曲机扳柱之间的距离,使用时将钢筋一头固定,即可按一般钢筋弯曲加工弯成所需的螺旋形钢筋。
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钢筋弯曲时将各弯曲点位置划出,划线尺寸根据不同弯曲角度和钢筋直径扣除钢筋弯曲调整值。划线在工作台上进行,第一根钢筋弯曲成型后,与配料表进行复核,符合要求后再成批加工。成型后的钢筋要求形状准确,平面上无凹曲,弯点处无裂缝。其尺寸允许偏差为:全长±10mm,弯起钢筋起弯点位移20mm,弯起钢筋的起弯高度±5mm,箍筋边长±5mm。
16
9.4钢筋接头
接头形式:
钢筋接头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符合下列规定:梁体钢筋接头以闪光对焊为主,电弧焊为副,梁体钢筋严禁采用绑扎接头。 9.5焊接工艺
梁体钢筋接头以闪光对焊为主,电弧焊为副。梁体钢筋焊接尽量在下料时完成,绑扎成型后,除预留孔、抽拔棒架立筋及预埋钢件位置个别点焊外,不考虑绑扎后的大面积焊接。
梁体钢筋搭接电弧焊接时,施焊时根据焊接要求调整电流、焊接方向及控制焊接速度。焊接前需将钢筋预弯,使两根钢筋焊接后轴线在同一直线上,用两点定位焊固定,施焊要求为:两条主筋端面间隙为3~5㎜,施焊从内侧开始,将弧坑填满。多层施焊时,第一层的电流稍大,以增大熔化深度,每完一层及时清渣。焊接后焊缝的宽度及深度符合规范要求。
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焊接前需清除焊件表面铁锈、熔渣、毛刺、残渣及其它杂质。 搭接焊亦采用双面焊,操作困难时才采用单面焊。
焊条保持干燥,如受潮,先在100~350℃下烘烤0.5~1h。 负温度条件下进行Ⅱ、Ⅲ级钢筋焊接时,加大电流(较夏季增大10~15%),减缓焊接速度,使焊件减小温度梯度并延缓冷却。同时从焊件中部起弧,逐步向两端起弧,或在中间先焊一短缝,以使焊件预热,减少温度梯度。
冬季电弧焊时,有防雪、防风及保温措施,并选用韧性较好的焊条。焊接后的接头严禁立即接触冰、雪。
17
质量检验:
接头外观检查时,在接头清渣后逐个进行目测或量测。焊缝表面平整、无较大的凹陷、焊瘤、接头处无裂纹。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低温焊接咬边深度不大于0.2mm)。帮条焊焊缝上气孔及夹渣不多于2处,且每处面积不大于6㎜2;接头处钢筋轴线偏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0.3mm;焊缝尺寸的偏差厚度不大于0.05d,宽度不大于0.1d,长度不大于0.5d。
强度检验时,以每2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型式)为一批,切取三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其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的抗拉强度标准值,且至少有两个试件呈塑性断裂。
依据《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采用100t万能材料试验机进行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物理性能试验;按每批不大于60t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取一组。每批热轧螺纹钢筋的检测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要求:
序号 1 检验项目 拉伸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任选2根切取 任选2根切取 试验方法 2 GB228 2 3 4 冷弯 尺寸 表面 2 逐支 逐支 GB232 千分尺、游标卡尺 目测 盘条的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应按下表的规定进行:
18
取样方法及 序号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 部位 2 3 4 5 拉伸试验 冷弯试验 尺寸 表面 1 2 逐盘 逐盘 GB2975 不同根 GB/T14981 GB228 GB232 千分尺、游标卡尺 目测 试验方法 依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1996进行钢筋焊接接头试验,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也为一批计。详见下表:
(1) 抗拉强度 (2) 屈服强度 热轧带 (3) 伸长率 1 肋钢筋 (4) 冷弯 (5) 可焊性试验 (1) 抗拉强度 (2) 屈服强度 热轧光 (3) 伸长率 园钢筋 (4) 冷弯 2 热轧光圆盘条 (5) 抗拉强度 (6) 屈服强度 (7) 伸长率 (8) 冷弯 每批不大于60t同厂任何新选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家 同批号钢筋 每批不大于60t同厂任何新选供家、同品种、同规格、应商 同批号钢筋 (1) ≥455MPa (2) ≥335Mpa (3) ≥17% (4) 合格 (5) 合格 (1) ≥370MPa (2) ≥235Mpa (3) ≥23% (4) (无裂纹起层)合格 (5) ≥410MPa (6) ≥235Mpa (7) ≥23% (8) (无裂纹起层)合格 每批不大于60t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钢筋 任何新选厂家 10.混凝土试验作业指导书 10.1材料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技术要求,并与施工实际用料相符,材料拌和前的湿度应与室温相同。材料取样具有代表性凡由搅拌机、料斗、运输小车,以浇制的构件中,采取新拌混凝土代表性样品时,均须从三处以上的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同份量代表性品,集中用铁铲翻拌
19
均匀,而立即进行拌和物的试验,试样数量在20L以上或较试验所需的数量多5L以上,用拌和机拌和时,拌和量须为拌和机公称量1/2以上。 10.2试件制备
混凝土应根据强度等级、耐久性等要求和原材料品质以及施工工艺等进行配合比设计。依据《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和《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进行配合比设计、混凝土的和易性、凝结时间测定、砼抗压强度等试验。试生产前,进行混凝土配合比选定试验,制作抗冻性、抗渗性、等耐久性试件个一组进行耐久性试验。批量生产中,预制梁每20000m3混凝土抽取抗冻融循环、抗渗性、等耐久性试件各一组,进行耐久性试验。现场砼取样时随机。标养试件拆模后送入标养室养护28天。
试样从抽取至试验完毕过程中,不要风日晒,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浇制力学性试件的混凝土,也应经过人工再次翻拌均匀,而后装模成型。拌制混凝土的材料以质量计,称量的精确度:集料为±1%,水、水泥及砂、石拌和物为±0.5%。测试拌和物性质时,应拌和后5分钟内进行试验,在浇制试件时,须在拌和后15分钟内装入试模并在45分钟内成型完毕。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以边长150mm的正方体为标准试件,其集料最大粒径为25mm。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应同龄期者为一组,每组为3个同条件制作和养护的混凝土试块。 10.3 仪器设备
20
拌和机:自由式或强制式,应附有产品品质保证文件。振动器:标准振动台,频率每分钟3000±200次,负荷下的振幅为0.35mm,空载时的振幅应为0.5mm;平板振动器,功率一般为1.1KW。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上下压板平整并足够刚度,可以均匀地连续加荷卸荷,可以保持固定荷载,开机停机均灵活自如,能够满足试件破型吨位要求。球座:钢质坚硬,面部平整度要求在100mm距离内高低差值不超过0.05mm,球面及球窝粗糙度Ra=0.32μm,研磨、转动灵活。不应在大球座上作小试件破型。球座最好放置在试件顶面(特别是棱柱试件),并凸面朝上,当试件均匀受力后,一般不宜再敲动球座。试模:为铸铁或钢制成,内表面刨光磨光(粗糙Ra=0.25μm),平整度同球座规定,可以拆卸擦洗,内部尺寸允许偏差为:棱边长度不超过1mm,直角则不超过0.5°。 10.4 试验步骤
取出试件,先检查其尺寸及形状,相对两面应平行,表面倾斜偏差不得超过0.5mm。量出棱边长度,精确至1mm。试件受力截面积按其与压力机上下接触面的平均值计算。在破型前,保持试件原有湿度,在试验时擦干试件,称出其质量。以成型时侧面为上下受压面,试件妥放在球座上,球座置于压力机中心,几何对中(指试件或球座偏离机台中心在5mm以内,下同)以0.5-0.8Mpa/s的加荷速度,当试件接近破坏而开始迅速变形时,应停止调整试验机油门,直至试件破坏,记下破坏极限荷载。
10.5试验结果计算
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R按下式计算:
21
P
R= A
式中R--混凝土抗压强度(Mpa); P――极限荷载(N); A――受压面积(mm2)。
以3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值,如任一个测值与中值的差值超过中值的15%时,则取中值为测定值,如有两个测值与中值的差值均超过上述规定时,则该组试验结果无效。结果计算精确至0.1Mpa。 10.6配合比设计混凝土试件成型
将拌和机、振动器、磅砰、铲、坍落筒等设备仪器擦洗干净,校验准确,配备齐全,备齐原料。在试模内壁涂抹一薄层矿物油脂,试模接缝处,先用油粘土或硬黄油涂抹,避免漏浆。使用拌和机前,应先用少量砂浆进行涮膛,再刮出涮膛砂浆,以避免正式拌和混凝土时,水泥砂浆粘筒壁的损失。涮膛砂浆的水灰比及砂灰比,与正式的混凝土配合比同。按规定称好各种原材料,往拌和机内顺序加入石子、砂、水泥。开动拌和机马达,将材料拌和均匀,在拌和过程中将水徐徐加入,全部加料时间不宜超过2分钟。水全部加入后,继续拌和约2分钟,而后将拌和物倾出在铁板上,再经人工翻拌1-2分钟,务使拌和物均匀一致。 试模尺寸表:
试件名称 抗压强度试件 抗压弹性模量试件 标准尺寸(mm) 150×150×150 150×150×300 取出混凝土拌和物代表样,进行坍落度试验,认为品质合格后,即开始制作,或其他试验。一般情况下,用人工成型。拌和物分厚度大致
22
相等的两层装入试模,每层插捣次数如表的规定。 人工成型插捣次数表:
150×150×150 150×150×300 25 75 捣固时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到中心均匀地进行。插捣底层时,捣捧到达模底,插捣上层时,捣棒插入该层底面下20-30 mm处。插捣时应用力将捣棒压下,不得冲击,捣完一层后,如有棒坑留下,可用捣棒轻轻填平。流动性小的混凝土,在插捣过程中,随时用镘刀沿试模内壁插抹数次,以防试件产生麻面。试件抹面与试模边缘高低差,不得超过0.5mm。 10.7养护
试件成型后,用湿布覆盖表面(或其他保持湿度办法),在室温20±2°C,相对湿度大于50%的情况下,静放1-2昼夜,然后拆模并作第一次外观检查、编号。将完好试件标准养护至试验时止,标准养护室温度20±2℃,相对湿度在95%以上,试件宜放在铁架或木架上,间距20mm,并避免用水直接冲淋,温度20±2°C。至试验龄期时,自养护室取出试件,并继续保持其湿度不变。如试件与构件同条件养护,亦应尽量保持与构件相同干湿状态进行试验。当须结合施工情况时,试件成型与养护允许与实际情况同,但应在报告中说明。同条件养护试件。 10.8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
本试验规定了测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方法,以确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作为评定混凝土品质的主要指标,本试验适用于混凝土的立方体试件。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