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投入政策研究与实践 ——以江苏科技大学为例
李 峥 张 旭 刘小辉
【摘 要】研究生教育投入改革是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本文以江苏科技大学此项改革实践为依据,从政策研究、教育经费投入、收费制度和奖助体系等方面,分析研究生教育投入改革取得的成效,旨在为地方工科院校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提供借鉴。 【期刊名称】文教资料 【年(卷),期】2016(000)028 【总页数】2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投入 教育经费 奖助体系
一、政策研究
我国对研究生教育投入政策的研究起步较晚,2013年财政部、教育部发布《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1],提出“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即从财政拨款制度、奖助政策体系、收费制度三个方面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至此,我国研究生教育投入政策主要经历以下四个时期: 1.国家完全负担时期(1981—1985)
这一时期研究生教育经费完全由中央财政拨付,实行的是单一的国家财政拨款模式,国家财政负担了全部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和生活费用支出。 2.教育成本分担时期(1986—2006)
1985年以后,我国部分高校开始招收由委培单位出资的委托培养研究生,1993年起在研究生生源结构中出现由个人或导师出资的自筹经费研究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研究生教育经费的来源逐步呈现多元化的格局,研究生实行“双
轨制”的收费制度,即研究生处于收费与免费并存的阶段。 3.培养机制改革时期(2007—2013)
2006年开始国家在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体系中开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尝试,研究生不再有计划内和计划外之分,并收取一定学费。培养机制改革首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等3所高校进行试点,2007年改革范围扩大到北大、清华、复旦等17所高校,2008年又推广到所有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2009年扩大至所有中央部(委)属高校。 4.完善投入机制时期(2014—至今)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宣告研究生收费实现“并轨”。
二、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学校教育经费由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五部分组成。通过分析、核算高校实际研究生教育投入,除去财政拨款和学杂费收入,其余部分培养经费缺口就是学校通过科研、信贷、社会捐助等渠道来自筹的教育经费。政府财政拨款中,对研究生生均综合定额的标准多年未变。目前,江苏省高校获得国家助学金拨款是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2014年以前是3000元),此外江苏省财政还对省属高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给予3200元的补助,其他所需奖助经费由高校承担。
研究生教育经费优先保障研究生教育成本补偿的经费需求,其次要用于研究生教育发展投入,例如增加科研活动,增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等。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研究生
培养费、各类奖助学金、学生管理费、教学和指导工作量津贴等各种直接办学费用,另一部分包括学科建设经费、研究生后勤服务保障经费、导师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研究生实验室设备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资助等各种不能直接统计的费用。通过对2013年-2015年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专项投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后研究生教育投入总量大幅增长,2015年研究生教育专项投入经费为3379万元,比2014年增长61.6%,比2013年增长161.2%,年增长比例在60%以上。可见高校得到来自学费收入和财政拨款的增量收入,这不仅能为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强有力的政策保障,还能提高高校的自主办学能力,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激发研究生教育发展活力产生巨大的推动力[2]。
三、合理制定收费政策
贫困生在高校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从我国在读研究生现状看,贫困生比例约为20%,其中特困生的比例约为8%[3]。全面实施收费政策后,不能保证所有研究生都能支付起当年学费。与此同时,高校的学费水平在不断上涨,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无疑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而贫困生家庭可能就会做出放弃考研的决定,这是研究生收费实施“并轨”后,可能造成某种程度上的教育机会分配的不平等。
为此,学校采取设立高额奖助学金的办法,通过研究生自身努力来获取,这就相当于补偿学生缴纳的学费,公费读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提高贷款的年度最高限额,并配套综合政策措施,采取减免学费、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发放新生奖学金和困难补助等方式,保障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