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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收费广场
设计规范
JTJ×××-××
条 文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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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说 明
交通行业标准《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设计规范》是依据交通部交公路发(1998)82号文“关于下达1998年度公路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等编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 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组织编写的。
编写组于1999年5月提交了规范编写大纲和工作大纲,1999年7月交通部公路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大纲审查会。根据会议纪要求和与会专家的意见,编写组于1999年9月完成规范编写大纲,报部审查后据此开展了初稿的编制工作。
编写组在起草过程中, 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的标准规范和设计资料, 走访了国内设计、科研, 建设单位和大专院校, 调查了解了十几个省区近20条高速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的实际应用情况, 并征求了有关单位专家同行的意见。2000年上半年,编写组组织力量调查了北京、山东、山西、江苏、福建、浙江、广东等省区重点高连公路典型收费站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了实地观测。在分析总结国内现阶段收费站及广场设计使用经验的基础上, 于2000年6月完成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国范围征求意见。至2000年9月底,共计收到十几个单位的回函意见80余条。2000年8月中旬在北京召开了本规范的专家征求意见会(请见征求意见回函处理表)。依据专家和回函意见,编写组进一步调研和搜集了大量资料,调整和充实了相关章节的内容形成规范送审稿,现特报部审查。
本规范名称在申报及部交公路发(1999)82号文件上都暂定为“高速公路收费广场设计规范”。但实际上一但谈论收费广场, 就必然涉及到收费站房、收费天棚、收费岛及站房区的布置、管线埋设、照明等。 因此遵照大纲审查会专家的建议,将规范命名为“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设计规范”, 并将上述内容全都列入标准范围, 从而使收费区域的设计和征地融为一体, 做到统一规划, 避免交叉和遗漏, 同时有利于设计和建设单位使用。
由于本规范系初次制订,定有许多不当和遗漏之处,请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函告交通部公路司和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以利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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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目的
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收费广场是保证收费站交通安全和畅通, 确保收费业务正常运行的重要设施。高速公路收费站及广场的建设, 涉及收费通道数的计算、广场几何线形、收费岛、收费天棚、地下通道和收费站房的技术要求及建设规模等。
国外收费道路发展较早, 50年代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就开始制订政策发展收费公路。到目前为止, 世界上已有几十个国家存在收费公路。公路收费业务的出现, 使收费站及其广场成为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为公路建设的重点内容。西方发达国家早在五、六十年代就已制定了收费站及广场设施的标准。我国从80年代末收费公路开始建设并得以迅速发展, 已建高速公路近万公里, 公路收费站及广场数千计。且近几年, 国家将投巨资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如此喜人的前景, 却因缺乏统一的设计规范, 使收费站及其广场的建设存在不少问题。如: 因技术指标取值偏低使广场建设规模过小而导致收费广场开通没几年就成为交通瓶颈, 而另一方面却因技术指标取值偏高而使收费站建设规模过大, 浪费大量的财力和资源;因线形指标选择不当, 或广场渐变段过短, 广场长度不足,广场道路中心线偏移等, 也都使广场建成后难以使用;站址选择不当给管理及站区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因设计上不注重广场区域各种管线的布置而引起返工或施工中断的现象也经常发生。因此, 尽快制订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设计规范, 对于规范收费站的建设, 保证收费广场的畅通性和交通安全, 提高收费效率和管理水平, 减少征地, 控制投资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2 适用范围
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上设置的收费站和收费广场,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等级收费公路、大桥、隧道可参照使用。改建的收费站和收费广场如确因地形和工程投资等因素限制,经技术经济论证,不影响整个站场区的使用功能和使技术标准降低过多或造成突变,可作合理变动外,原则上应执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1.0.3 编制依据及相关标准
本规范主要依据现行交通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参照新近将颁布实施的《路路线设计规范》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基本要求编制。规范正文涉及公路工程和路线的主要技术指标都与上述标准保持一致。
收费站房和收费天棚都属于房屋建筑的范畴,在这方面国家己有较为系统的规范,故本规范基本没有对此方面的问题作出规定,只对涉及公路收费业务功能需求,具有公路建设特色的问题提出约束。本规范没有规定的内容原则上都应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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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路建设应重视环境保护,收费场区的建设则是公路
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众所周知,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在收费广场频繁地停车和起动,其排放的废气和漏油等使广场尤其是收费天棚下方区域成了空气污染区。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曾对此进行过专题研究和广泛的测试调查,指明大多数收费场区空气污染都超过国家控制指标,类似的文献国内外都不鲜见。
收费场区的环境保护应从其选址和规划入手,注重场区的空气流通,避免将其设置在低洼地,收费广场路基中心线与当地常年主风向顺应为最佳。必要时宜配套设置专门的通风设施,将远处的新鲜空气引入收费场区,改善收费员的工作环境。收费场区另一防污染设计就是其生活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其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1.0.5 分期实施
收费站和收费广场建设应按规划—次设计,分期实施。其中,场区用地应一次规划征用,收费广场路基、收费天棚、地下通道(地下管道)等构筑物必须一次建设到位,避免因二期工程影响正常的收费业务运行和对一期设施造成损坏或不能加以利用,或对景观和功能有不良影响。
收费站房宜一期建设,但其附属设施、收费机电设施及相应的其他配套设施应根据交通量的增长情况和本规范设计年限的要求,按计划分期实施,逐步配置到位。采用分期实施建设的收费站场区,必须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保证前期工程在后期能充分利用。
2 术 语
本章内容主要是对规范正文中的—些名词术语进行了定义,以利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规范的条文规定。
3 收费通道及收费广场
3.1 收费通道数计算
3.1.1~3.1.2 设计小时交通量DHV等
收费通道数量是按照设计小时交通量DHV、服务时间和平均等待车辆数计算确定的。从理论上来说, 车辆通过收费广场符合数学上的排队理论, 可用排队方法进行分析计算。标准中提供的方法及技术参数, 系依据JTJ001-9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J011-9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并参考日本高速公路设计要领(交通部公路司译制组1991年陕西旅游出版社版本), 和人民交通出版社《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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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手册》(1998年)等资料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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