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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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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范本

以下是本人收集的关于《离婚起诉书》的范本,仅供参考!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元人民币。

3.婚前和婚后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请法院依法分割。

4.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双方于×年×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年×月生一子取名为×××。但自×年起,被告常常借口加班或应酬夜不归宿,后原告从被告的同事×××处得知被告与其单位的女同事×××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告到被告的单位找该女同事×××核实此情况,×××当面予以承认。原告对被告进行

规劝要求其断绝与×××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不但不听从劝告,且于××××年×月从家里搬出与×××同居至今。以上事实有×××写给被告的书信、被告的同事×××的证言、邻居×××的证言为证。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 ×年×月×日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以上离婚起诉书范本仅供参考,若要详细书写离婚起诉书,可以与当地律师联系,提高胜诉率。)

王XX,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XX路XX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被告:李XX,男,白族,1980年03月17日生,系云南省大理XX厂职工,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 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将双方婚生女李X判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元整,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 3、请求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共计价值元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4、请求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年初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XX年11月13日在大理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滇大民结字XXXX”,随后双方在父母及亲友的操办下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并于XX年3月4日生育了女儿李X。目前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子及共同存款共计元,无共同债务。 原告与被告结婚以来,由于被告不关心原告甚至殴打原告,加之被告和婚外异性长期偷情,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条件

1、被告长期以来的婚外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结婚后,被告经常借加班之名半夜回家。原告刚开始觉得很疑惑,后来经过了解,才知道事情原委。原来被告在结婚前就和一个叫XXX的有夫之妇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

系。原告开始不相信,于是注意调取了被告的手机通话清单,发现自XX年以来,被告使用过的139872XXXXX号码和该女人使用过的130XXXXXXXX的号码以换号码、呼叫转移、发短信等方式频繁联系。原告本着家庭和睦的原则,多次劝告被告珍惜美好的家庭,和这个第三者一刀两断,但被告对此置之不理,反而冷落疏远原告,导致双方感情日益恶化。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在原告怀孕生子至今,被告一直和该妇女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了孩子,原告一直忍受着,独自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

2、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深深伤害了原告,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XX年10月4日,被告在面对原告关于第三者的质问时,竟然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对原告进行殴打,致原告右耳鼓膜穿孔。受伤后,原告在大理医学院附属医院做了鼓膜修补手术(有医院的病历证明),之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至今经常会耳内疼痛、听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发的头痛,给原告的生活带来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创伤。 XX年8月,这次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月,被告又动手打过原告一次。婚后几年间,被告经常找各种借口与原告吵闹,有时甚至会深夜两三点将原告从熟睡中拉起来吵闹。几年来,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3、原被告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1)XX年初原告怀孕之后,因妊娠反应大,身体无法适应,被告让原告辞了工作,在家料理家务。孩子出生前一个月,被告不顾原告的反对,对其置之不理,让原告独自生活,这期间是原告的母亲来陪伴和照顾原告一直至今。 (2)在孩子出生后不到一个月时,原告因胆结石病情严重住院一周,医生建议立即手术,因考虑要给孩子喂奶并且孩子小需要原告照看,双方商量等孩子三、四岁时再做手术。之后原告经常在深夜发病,发作时疼痛剧烈,严重时无法站立,需要有人陪护才能去医院就诊。原告因此曾多次向被告说明,不能让原告一个人留在家中,要是病发时没人陪我去医院,可被告根本不理会。这两年间,原告发病多次,需要被告陪同前往医院时,被告总是骂骂咧咧,原告只好一个人去医院就诊。

(3)原告听从被告的安排,近两年一直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没有工作和收入,被告因此经常骂原告吃他的用他的。我们为此经常吵架,孩子出生几月后至今,原告已经找过好几份工作,但被告却百般阻拦。在今年七月份被告强行将我留在大理后,原告便在大理找了一份工作做,可被告却回来和我大吵大闹,并提出要和我离婚,理由是被告去上班就不能很好的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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