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草稿)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推进“中国特色基层型大学”创新实践,深化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的意见》(荆理工党发【2011】30号)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旨在训练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一、学生和指导教师
1.学生是科技创新训练活动的主体,是计划研究课题的实践者。参加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活动的学生为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为主,五年制以二、三、四年级为主,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对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有浓厚兴趣,并具备全程参与计划的时间和精力。
2.指导教师为愿意承担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工作,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教学科研经验的教师。
二、课题来源、经费、研究周期与成果
1.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研究课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1)学生自己设定的研究课题(为项目的主要来源)。
(2)教师的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不同领域中的研究课题,经细化或转化为学生能够完成的研究课题。
(3)基层社会现象、社会问题调查与研究课题。
(4)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过程中急需解决的课题。 (5)已获得竞赛奖励或已经完成的项目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的研究经费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1)学校设立的科技创新训练计划专项经费; (2)有关学院及教师提供的资助; (3)各种赞助。
3.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一般课题上限为800元,重点课题上限为1500元。
4.研究课题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重点课题不超过两年。
5.项目组可围绕课题进行多种形式的研究与探讨,要求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可以是调查报告、论文、软件、设计、硬件研制、专利等形式。
三、工作流程
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采用项目管理机制,具体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为:
1.每年三月,学院成立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指导小组,做好宣传工作。 2. 每年四月,学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后组成项目组,向教务处提交申请。
3. 每年五月,教务处组织专家会同学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指导小组审批立项申请、公布审批结果。
4. 每年五月到下年一月下旬,学院和立项负责人实施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5. 每年十月,学院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6. 次年二月,教务处会同学院组织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结题答辩、验收。 7. 每年三月到六月,教务处汇编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交流。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活动实行学校和学院二级管理。学校聘请有关专家成立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指导组,负责项目的规划、指导、评审和验收工作。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承担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团委、学生处,科技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宣传、组织、成果展示等工作。学院成立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指导小组,负责学院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教务处职责:
(1)制定和不断完善有关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活动的实施办法,编发有关文件和通知;
(2)组织学校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指导组,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3)落实并管理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活动经费。
(4)汇编年度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指南、研究成果等,及时总结、交流,收集制作实物。
3.学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指导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申报本学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学生和教师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检查、监督和总结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并上报教务处;
4.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职责: (1)填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请表; (2)确定参加项目的学生; (3)完成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
(4)协助学校和学院做好科技创新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提供结题所需的表格、文字、图片等材料;负责优秀成果(论文)的发表与推广(产品和专利)。
5、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申请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在学院支持下尽可能提供学生完成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所需的实验室或场地、仪器设备和相关资料、信息等;
(3)检查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结题、答辩和研究成果的总结与推广。
五、奖励
1.学生奖励:
(1)学生参加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活动并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通过结题验收),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
(2)学校鼓励学生利用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推荐参加湖北省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的评选;
(3)学生参加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等)可作为参加学校各类评选的依据。
2.教师奖励
(1)指导项目在通过结题验收后,参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
(2)学生参赛作品获奖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奖励指导教师。 六、经费管理
1.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以学校指导组审定,教务处正式发布的资助额度为准。
2.教务处对项目经费进行集中管理。使用手续为:立项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学院指导小组组长签字、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字、财务处报销。
3.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元器件、加工、制版、消耗材料、复印、印刷、上机、上网、少量资料等费用,市内调研所发生的差旅费用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七、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为了保证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切实起到应有作用,促使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保证创新实践学分的真实价值,必须对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严格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2.中期检查在当年的十月上旬进行,由学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指导小组负责实施,主要检查项目申请书中进度安排的执行情况和相应成果。
3.结题验收由学校和学院联合组成专家组于次年二月份实施。结题验收时,项目组的成员应全体到场,共同汇报和答辩,并提供项目验收书所确定的各项成果及汇报用的电子文档。
4、每一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束后,教务处发文公布验收结果并颁发证书。
5、学校对每一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进行汇编,并择优推荐参评湖北省大学生科技成果奖。
八、附则
1.论文及成果需注明“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本规定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1: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2: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4:荆楚理工学院 年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完成情况汇总表
荆楚理工学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序号 1 2 学 院 项目名称 指导项目 参加学职称 申报类别 备注 教师 负责人 生人数
3 4 5 6 注: 1、“所属学院”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
2、“申报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
填报日期:
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负 责 人: 学 号: 学院专业: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