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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黔教法发〔2011〕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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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

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

黔教法发〔2011〕334号

各市(州、地)党委宣传部、综治办、普法依法治理办、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化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团委、妇联、关工委: 自中发〔2004〕8号、16号和黔党发〔2005〕10号、12号文件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社会矛盾集中凸显的新形势,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仍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我省发生的一些重大群体性事件,都不同程度有学生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参与,表明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进一步凸显了加强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为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重大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人才的迫

切需要。

2.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稳定是改革、发展、民生的前提;没有稳定,一切改革、发展成果都将丧失殆尽,进而严重影响民生。全省青少年学生人数占全省人口数近四分之一,他们的素质直接关系教育系统的稳定,教育系统的稳定直接关系全省稳定。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使之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稳定是重大民生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抓稳定就是抓民生、抓思想道德教育就是抓稳定的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3.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提升贵州软实力、改善贵州软环境、塑造贵州新形象的必然要求。实现“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必须大幅提升贵州软实力,大力改善贵州软环境,塑造文明、开放、法治、和谐的贵州新形象。青少年学生的文明程度、思想道德水平、法治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既是贵州现实和未来的软实力,又是贵州新形象的重要代表;既是改善贵州软环境的重要内容,又是塑造贵州新形象的现实力量和希望所在。各级各部门、各学校要从推动贵州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出发,切实抓好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二、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4.学校教育是育人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是育人的主渠道。各级教

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充分利用学校教育主阵地和课堂教学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切实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的全过程。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课程。高等学校要重点开设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法规选修课,广泛开展形势教育。职业学校要重点开设好德育必修课、选修课,并注重对学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普通中小学要按照“近、小、活、实、主、新”(贴近学生,小型多样,生动活泼,注重实效,主阵地,开拓创新)的原则,重点开设好《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课程,并加强对学生进行以《中小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

6.认真实施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法发〔2011〕152号)要求,扎实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抓好教师培训,突出抓好校级培训,确保全员培训到位,使教师更新观念、吃透精神、掌握方法、明确任务;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撰写好教案,按要求在学科教学中有机、适度渗透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将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列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重点工作,纳入“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纳入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

核的重要内容。

7.深化德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展“德育进课堂”活动,借鉴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推进德育教育教学创新,探索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的有效途径、有效方式和有效载体。

8.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在学生中深入开展“五好”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中小学校要认真开设好《贵州省中小学专题教育综合读本》课程。积极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国旗下的讲话、党课、团课、主题班会、主题团(队)、征文竞赛、演讲比赛、感恩教育、道德模范宣讲等活动和宣传栏、板报、漫画、小戏小品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9.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环境育人的重要性,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荣八耻、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内容,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让学校的每一幢房、每一面墙、每一个过道、每一间教室、每一个角落、每一棵树和草,都体现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都发挥育人的作用。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积极开展优美校园、绿色校园、文明校园、法治校园等建设活动;积极开展班级间、年级间、院系间校园文化建设评比活动。

10.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加大心理咨询室建设,努力实现学生心理咨询室在中小学全覆盖。加强专兼职

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建设,将心理辅导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专职心理辅导教师、3名以上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学校及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好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行为,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1.建立特殊学生群体关爱制度。学校要高度关注、关心留守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和待进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好学习、生活、成长和思想上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养成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习惯,塑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品质。

12.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和考核。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到校开展讲座不得少于2次。 三、齐抓共管,大力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13.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各方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健全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14.大力加强家庭教育。学校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积极开展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家庭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资源建设。妇联组织要扎实开展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黔教法发〔2011〕3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黔教法发〔2011〕334号各市(州、地)党委宣传部、综治办、普法依法治理办、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化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团委、妇联、关工委:自中发〔2004〕8号、16号和黔党发〔2005〕10号、12号文件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青少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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