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渡工业园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 承
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总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厂房 工程地点:新渡镇 80 米大道西边 工程内容:详见土建施工图
二、工程承包范围、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土建工程,其中门窗工程由发包方 承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 合同价款
综合楼、厂房均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后按照实 际建筑面积结算。
六、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 根据工程形象进度逐步支付。
2、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除工程保证金伍万元外,其余付清, 质量保证金自竣工之日起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 工程延误与提前交付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竣工日以 验收合格日为准,工程延期交付起过
10天,按实际延期时间每天
按1000元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本工程不主张提前交付,不计 赶工费用,不支付提前交付的奖励。
八、 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该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遵守国家现行有 前安全的法律、法规、法定。承包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法 律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九、 工程验收
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由承包人自检人自检合格后报请发包人 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在收到发包人的整改通知后并在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直到合格。
十、其它约定 工程承包人在承接工程后合理组织、精心安排,不得以任何 方式进行转包,发包人有权撤换不称职的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 员。
十一、补充说明
1、 厂房装饰:地面做法,碎石垫层
100 mm, C20砼垫层80 mmo
2、 厂房屋顶梁标高原 6.5m改7m,北立面增设高窗同南立面 高度窗尺寸一致。
3、 本工程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4、 本工程就地回填土方归承包人,其余土方工程归发包人。 5、 本工程所涉及的税金归发包人承担。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 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