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信息表
户 籍□ 非户籍□
男 方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社区) 姓 名 女 方 未婚□初婚□再婚□复婚□ 姓名 姓名 性别 姓名 性别 姓名 性别 性别 基 本 情 况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婚姻状况 结婚登记时间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出生日期 未婚□初婚□再婚□复婚□ 生 养 子 女 信 息 身份证号码 抚养关系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抚养关系 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 声明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 登记 机构 经办人: 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受理生育登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负责发放,由需要生育登记的服务对象带《结婚证》、《户口薄》和双方的《身份证》填写。
2、生育登记服务对象指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我省行政区域居住符合一对夫妻生育2个子女政策的对象。
3、户籍与非户籍:男方或双方为我省户籍的生育登记对象在户籍对应的“□”内打“√”;女方为我省户籍男方非我省户籍或者双方均为非我省户籍的生育登记对象在非户籍对应的“□”内打“√”。
4、姓名: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
5、身份证号码: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具体为17位数字+1位数字或者字母。
6、民族: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
7、婚姻状况:按未婚、初婚、再婚、复婚四种情况在对应的“□”内打“√”。
8、结婚登记时间:按《结婚证》的信息填写。 9、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本》或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详细地址,内容格式为“省市县乡镇村+家庭门牌号”。
10、现居住地:内容格式为“省市县乡镇村+家庭门牌号”。
11、联系电话:座机号码按“区号+电话号码”填写,手机号码填写为11位数字。
12、生养子女信息:抚养关系分为五类,现家庭双方亲
生子女、收养、再婚前生育(收养)本人抚养、再婚前生育(收养)前妻(夫)抚养、其它。
13、承诺书:承诺的文字需要生育登记人(可以为生育登记夫妻一方)按照本人声明栏上方的文字抄写并签名。
14、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所发放给生育登记对象的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填写(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已经在所有卡片上编印)。
15、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核对生育登记服务对象填写的内容时,应与原件内容校对,确认一致后签名。
16、生育登记信息表盖章后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存档。
17、已列入我省生育管理的跨省夫妻仍可在我省办理生育登记。在国家下发《关于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前,女方为我省户籍男方非我省户籍或者双方均非我省户籍的夫妻可暂缓办理生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