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2 二、监理工作范围………………………………………………………2 三、监理工作内容………………………………………………………3 四、监理工作目标………………………………………………………7 五、监理工作依据………………………………………………………7 六、项目监理组织机构…………………………………………………10 七、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16 八、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55 九、监理工作制度………………………………………………………89 十、监理设施……………………………………………………………93 十一、旁站监理方案……………………………………………………95 十二、安全监理方案……………………………………………………97
监 理 规 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新机场综合交通配套土建工程 建设单位: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63998.8879万元(初步设计概算)
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3月15日, 竣工日期:2011年2月13日,
开工日期以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二.监理工作范围 1、工程概况
昆明市新机场综合交通配套工程位于新机场建设用地范围内,含1站1区间。线路由新机场内道路A1地块东侧一角后沿A1线中心进行,在航站楼前以95度偏角折向航站楼前,利用原来的预留站位设航空港南站。线路起点为CK21+187.83终点为CK24+961.11全长3773.28M,高架线范围为CK21+187.83~CK21+610,长422.17M,地下区间范围为CK21+610~CK24+382.24,长2772.24M,车站范围为CK24+382.24~CK24+961.11,长578.8M。 2、主要工程内容: 1)工程施工内容
本标段永久性土建工程的施工。包括:地下结构,区间隧道、高架及土建结构的施工;防水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管网等的预埋件和与预留孔洞的施工等与工程有关的一切施工内容。
本标段临时性工程的施工、安装及拆除;为配合车站施工的临时便道施工及拆
除。
2)永久工程
? 车站内线路结构及站台结构的土建工程 ? 区间地铁隧道 ? 明挖暗埋段结构 ? 高架段结构
? 其它永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机电、市政公用设施、管网等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工程,以及防迷流、变电所、通信信号、防雷等系统的接地网工程等。 3、临时工程
本标段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大临设施 ? 场内施工用水 ? 场内施工用电 ? 承包商试验室
? 施工区域内障碍物清除及处理等
? 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保护等 ? 临时工程的施工、安装及拆除 ? 预制场地
三.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进度监理内容
1)审查、认可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下达开工通知书。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图出图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
4)审核分包工程项目和分包商资质等证明文件。
5)参加施工图会审,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建议。 6)组织召开现场的施工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
7)必须对有关的更改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核定,并将审核意见报委托人备案。
8)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分阶段的监理细则和月度工作计划。
9)采用自备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依据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跟踪复核、验收施工单位的全部施工测量工作。并确保所有的计量器具经计量检测单位检验,在有效期内。
10)详细地收集并记录每天的施工情况,包括地表及保护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分析监测单位的信息资料,提出合理的施工措施。
11)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是否符合设计的数量和质量。 12)审查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独立平行检测和试验。原材料和半成品抽检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施工单位自检数的1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在关键的施工工序、部位及隐蔽工程上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14)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签证已完合格的工程量;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及处理,检查计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及帐、物、卡。
15)对施工单位每月上报的形象进度工程量进行及时审核,对所审核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漏报、错报、虚报。
16)对施工单位完成并已合格的工程量签证,对已完成且未达到合格的工程量不予签证。同时对施工单位为达到合格的工程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17)对重大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合格工程量认真审核,并在签证中特别批准,以便委托人及时掌握。
18)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19)及时分析并发现影响进度的隐患,督促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若发现工程脱期,应分析原因,并督促和协调承包商调整施工计划,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
20)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21)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合同文件和建设单位所规定的有关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
22)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23)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对安全、档案资料、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竣工验收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执行。
24)督促施工单位回访。
2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 26)参与质保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7)按《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及时完成施工信息的输入、上传。 28)工程结束后,提交二套工程监理竣工资料。 2、安全监理内容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实施。 2)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督促承包商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4)督促并指导承包商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
5)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交底制度。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务院、市、局、昆明轨道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安全交底进行书面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督促承包商对施工参与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6)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商的各种违章作业,督促其整改。对重大安全问题有权责令承包商停工整改。
7)检查并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检修证,以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
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商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9)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动用明火、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消防器材的设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并以书面形